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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气等级,身体基础和控制力完全就是凝气天级,甚至是一些凝气地级天分好点的,基本功和控制力都比他强!
水,正面一盆子泼在人的身上没有任何伤害,但是将水的泼来的面积缩小但是质量不变,甚至缩小到针尖大小时,可以将一块钛合金板给轻易切开!这和控制力是一回事!没有足够的控制力,就算给你神斗士的斗气,你恐怕也不一定能够发挥出龙斗士的水准!
高于他一小期,本来是足够让叶诛天喝一壶的,但是现在……
锵!
磨得闪亮的匕首在半空中旋转了数周,最后嚓的一声插在了不远处的泥土上。而一柄大镰,其倒钩状的大型刀刃,已经勾住了纳尼亚的后脑,纳尼亚呆呆的看着这柄不知何时出现在叶诛天手中的大镰,豆大的冷汗一滴滴像是不要钱的滴落下来,下巴和两条腿更是像装了手机振动器一样的颤抖不已,而叶诛天,至始至终至始至终左手都插在了口袋里,也就是说,他是单手秒胜了这个比自己高一期的人。
“纳尔达大叔已经因为儿子不孝死了一个,我不想再让他平添伤痛,给我滚!顺便通知你的其他兄弟,车轮战也好,一拥而上也罢……”
抬起头,月光下,叶诛天怒视的双目中折射着妖异的淡蓝色月光:“只要再敢来惹我,那我做的就只有一个字:杀!”
手一抽,这个收回镰刀的动作吓得纳尼亚一**坐在了地上,发呆了片刻之后,他才哇哇乱叫着连滚带爬的逃离了开来!
“嘿嘿,小子,你真是受欢迎啊。”
达纳特斯说他是鸟人,叶诛天也从来没有见他在天上飞过,说他是苍蝇,也没这么大个头的。这着实让叶诛天不胜烦举,但又无可奈何。
达纳特斯将鼻屎擦在了一棵树的树皮上,让叶诛天怀疑别人会不会看到这颗还带着鼻涕的鼻屎。“对了,小子,白天我还没问你呢,现在正好有时间。你真的打算去凡间的学校学习?”
“恩。”叶诛天点点头:“普通的斗气学校可以在不降低我斗气增幅速度情况下,高速提高我对斗气的认知和领悟,毕竟,人多,感悟自然不会差,这样控制力自然而然会上升!”
达纳特斯不理解了:“我们死神界提高实力一般都是靠战斗,我看青玉那小丫头的选择其实也不像刚才那傻×的急功近利,反而也是一种提高实力的好方法,怎么看都比上学要强,那你为什么不选青玉一样的方法?”
“破星,天极,斗神三期主要提高的是控制力,到最后的时候,控制力会到达巅峰,这你我都知道。所以,你们神的控制力可以说已经入微到了原子核,甚至是夸克的精准度,所以只需要提升实力,但是我不一样!我们的控制力不高,是需要学习之后消化的,尤其是我,死神斗气因为太过适合我的大型斗气之心,导致原本应该修炼的慢的死神斗气在我手中要比正常人快数倍!”
“因此,我更需要在学习之余进行消化。悠闲的修炼方式,反而适合我,否则,我的结果将会是和刚才那个傻×一样。况且,我的经历告诉我,我很可能就是以前看过的小说中的主角哪一类人,而且,我想要做小说主角一样的人,所以,越级挑战的实力我绝对不能丢,基础,我必须打的比大厦的承重墙还要结实。”
达纳特斯满意的点了点头,他拿出了一本红色的本子,沾了沾口水,问:“对了,你准备去哪个学校?”
叶诛天看着达纳特斯的红本子以为是什么记录本要帮他查查学校的好坏,便回答道:“我准备去离这里最近的一座大城奥丁城中的第一学院奥丁学院。”
“喔,原来如此。”死神点了点头,继续看着红色的,叶诛天眉头一皱,看他那饶有兴致的样子这红色的本子应该不是什么查询本,上前乘着达纳特斯入神,一把从他手中抽掉了本子,没等对方来得及阻止便放到自己的眼前看,当即,那一页的第一行的字幕在月光下映入眼帘:椅子发出了咯吱咯吱的响声,女孩香汗淋漓,一对可爱翘挺的……
“算了,还给你吧。”
叶诛天的脑门上拖着不少黑线,面色如猪肝一般将书还给了达纳特斯,看到对方急急忙忙收回去的样子,他怎么也无法想象:神不是没有七情六欲的吗,这家伙怎么会好这一口?
叶诛天的确是个男人,但是他却很厌恶无聊着写这些作品的人,甚至一看到这类书籍他就会产生呕吐的想法:想要做就去找女人或者看X片,干嘛要写这种书?恶不恶心?而且,作为一个初学者,本来心智不够健全,如果看了这种东西不慎沉迷,那对于一个斗气修行者来说可能是毁灭性的打击!轻则无心修炼终身止步,重则修炼时心神不凝斗气之星爆炸也有可能!
达纳特斯以小人之心仔细打量着叶诛天,确定他的确没有对自己这本《欢爱天堂》感兴趣之后,想要缓和一下气氛,干脆嘴巴一哆嗦,将心理面藏了许久的问题问了出来:“对了,你是用什么卑鄙的手段才把琳御琴那个美女骗到手的。”
“废话,我当然是用……放你妈的屁!”
心情一团糟的叶诛天浑浑噩噩的回答时突然意识到不会,抄起镰刀一刀柄砸的达纳特斯哇的一声倒飞出了七八米:“再敢胡说八道,就算你是死神老子也切了你那玩意,我就不信了,浑身皮肤硬,你那活儿也硬?”
“呃……抱…抱歉。”达纳特斯冷汗直冒,虽然能够再生,可切掉那玩意的疼痛可不是闹着玩的。况且,叶诛天从气势上来说,是很明显敢这么做的,死神不能攻击涉灵人,到时候也就只能洗干净了被他切。
一想到这个把柄,达纳特斯也只好捏捏后脑勺:看来,以后我要安分点了。
……………………
四十八:入城,城内麻烦
奥丁城坐落于亚瑟帝国的边缘处,如果将除了各个国家的帝都以外的城市大小从小到大分为一到十级的话,那么奥丁城怎么样,也得算个四到五级的大城,至少相比于将斗镇,至少是大了十倍以上!而且,奥丁城与将斗镇不同,将斗镇是个小镇,平民物质的确不少,但是斗士物质极为匮乏!甚至连魔晃都不能见到两个,但是奥丁城不同,斗士物质还算充盈,也经常能够看到一些淬骨甚至是炼神期的斗士!
魔晃,其实是很少见的东西!非但能够镶嵌武器,还能用于炼药,甚至在巫术方面发动一些魔法,也需要消耗魔晃!一些高级斗士之间由于装备已经不能用金钱衡量,所以干脆以魔晃作为金钱!可想而知,魔晃在这个世界的价值!
回想起当日杀掉那个三头豺狼,叶诛天也不禁暗拍脑门:自己怎么就忘了去割开它的脑袋找找有没有魔晃呢?三颗脑袋,那几率可比普通魔兽大三倍!指不准就能够拿到一颗魔晃呢?哪怕是最低级的魔晃也好!
作为将斗镇年青一代已经公认的最强者,叶诛天很是自豪的问镇长要了推荐信!带着琳御琴,叶诛天租了一辆马车赶了大概三四天的路,终于进入了奥丁城前往奥丁学院!因为马车的钱是琳御琴出的,所以,三四天来赶车的一直是叶诛天。当然,就算是叶诛天出的,叶诛天也会自己赶马车!这是作为一个男人应该做的事。
同时,叶诛天也暗暗发誓一定要找到能够快速赚钱的门路,否则的话,他又不是吃软饭的,一直让一个女人养,成何体统?
至于茜雫…叶诛天之后就一直没有再见过她,其实叶诛天对她也并没有太多的好感,相反,还有一丝反感,既然喜欢自己,为什么自己在无数次嘲讽中她一次都没有站出来过?女人不是光要站在男人背后的,偶尔有时候也是需要帮男人遮风挡雨的!如果不是因为她平日里对自己还算照顾,他根本不会在那天对她说:我的妹妹不嫁垃圾这种话。
再给守城的士兵看了徽章证明是公民了的叶诛天入城之后才发现,这奥丁城究竟有多繁华!
一幢幢房子无论是商铺还是居民房,和将斗镇几乎是两个级别,将斗镇都是用牛屎漆或者黄土泥胡一层了事,而这里的全都是用消石灰等材料制成的水泥胡墙。毕竟,消石灰是需要用钱来买的,而且胡一幢房子其价格至少也得一两个银币,将斗镇也就是一些小康人家能够用,现这里家家户户都这样,看来,这里的确是全民小康!
叶诛天将徽章别在胸前,随后东问西问那奥丁学院的位置,平民见到斗士都是比较给面子的!而且看样子奥丁学院在城内威望很高,一听到叶诛天要进奥丁学院也纷纷对他照顾有加,回答的更为全面,不多时便打听到,奥丁学院坐落于城市的东边,而他们进入的是西门,因为城内不准行马车,穿越这座城市少说需要四五个时辰,于是,两人在赶到了城中的时候,天色已经渐渐暗淡下来,只好找了家客栈入住。
两人进入的是一家命为福雀的客栈,福雀,想想地球上,应该是future这个单词的谐音吧!当然,这个大陆上有一个让叶诛天一直不能理解的事情,那就是:通行语言是中文,而且,居然英文也是语言的一种!当然,这对他来说也是有利无害,他也并没有在意。
叫来了饭菜,叶诛天和琳御琴各自吃饭,大概吃到一半的时候,突然,客栈外传来了一阵叫嚣的声音。
“老板呢?老板给我滚出来!”
“布里克斯少爷来了,还不快点出来迎接?”
“妈的,今天兄弟们好好的打完一场……”
“……”
一大堆听起来内容完全无法连贯起来的叫喊声接连响起,随后七八个肌肉发达一脸飚像的肌肉大汉簇拥着中间一个身着白衣,看似风度翩翩的青年走进了客栈,不一会,福雀客栈的老板,一个秃了顶,大概四五十岁身材干瘦,衣服上满是油渍的中年人,跑来到他们面前,害怕,却有不得不做出一副奴才相:“布里克斯少爷,您又来了?”
少年剑眉微微一竖,虽不如叶诛天却还算好看的脸上划过一丝浮躁的不耐:“怎么?不欢迎?”
“不是不是!哪敢啊我,请进,快请进!”
一便低头哈腰,老板一边将少年和七八个大汉迎了进去。
琳御琴张望了一下,问叶诛天:“小天,你不看一下吗?”
因为坐的角度关系,琳御琴是正面能够看到他们,而叶诛天则是背对着他们。但是看他淡定的吃着饭的样子,仿佛是对此毫不关心一样。“这是这家客栈的事,并不影响我们的话就不要多管闲事!记住我们是普通人,不是行侠仗义的侠客。”
琳御琴听了哦了一声,继续低头吃饭。而叶诛天虽然埋头吃饭,但是人是有好奇心的,好奇心驱使他想要知道他们凭什么这么嚣张,感应之下,却发现,那几个大汉大多都是灵动黄级,一种一个特别壮实的是灵动人级,当然应该是刚刚进入不久,斗气不算充盈,而那个少年,也就是布里克斯,将近二十三四岁左右,实力是凝气天级!而且还不是凝气天级巅峰!
“哎,这个布里克斯啊,仗着家里有钱整天到处惹事,而且明明有钱却还喜欢吃霸王餐!”
“就是啊,不好好练斗气,现在二十四岁了才凝气天级,润木家族好不容易有他这么一个有天分的后代啊,真是可惜。”
“算了吧,再过一年等他斗气消散了,有他哭的呢!这么一个纨绔子弟……”
“哎哎哎,别说了,他朝我们这边看了!”
隔壁桌子上四个人正在讨论的时候,可能是谁天生大喇叭,即使声音压低了,却依旧让不远处的布里克斯听到。布里克斯显然和他们说的一样,是个纨绔子弟,一点逆耳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