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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三,这个表章你明天上早朝的时候拿去交给父皇,就说太子太师久病不愈,大哥我心急如焚,以后每天都要去看太子太师,所以都不去上朝了。”
“……”
看着高明那一脸轻松的样子,李治的嘴角顿时剧烈的抽搐起来。
“就你这样子哪像心急如焚啊?骗鬼么?”
不过这话李治可不敢说出来,而是乖乖的从高明的手里把那张宣纸接了过去,然后有些忐忑不安的看着高明。
“那……皇兄你打算什么时候去上早朝?”
听到这个问题,高明面无表情的拿起一个饼馁放进嘴里,然后斜着眼睛看了一眼李治。
“当然是等到魏老头蹬腿儿……呃不,是等到太子太师驾鹤西去,然后我在悲痛欲绝上一年半载的,才会考虑要不要去上朝。”
“……”
妈蛋,你刚才分明就是说漏嘴了吧?
看着一脸纠结的李治,高明顿时挑了挑眉头。
“还有事没?没事去厨房拎一食盒饼馁给老六送去,就说这是大哥我赏他的,行了,我就不留你吃晚膳了,快去吧,去去去!”
说完,还朝着李治摆了摆手,看那姿势就像是轰走一只无关紧要的小狗。
面对这么强势的大哥,李治顿时有些欲哭无泪。
“这还是亲哥吗?”
最憋屈的是,他还不敢反抗,因为他完全有理由相信,以自己这位大哥现在的脾气,要是他敢说个“不”字,对方一定会毫不犹豫的赏自己几个爆栗,最后自己还是得屈服。
“大哥以前好像也没有这么霸气啊,怎么大病一场整个人都变了?”
怀着这个疑问,李治一脸委屈的给高明行了个礼,然后拎着食盒走出了东宫,看着他离开的背影,苏婉儿顿时皱了皱眉。
“郎君,你这样对晋王是不是有点……”
话只说了一半苏婉儿就不再说了,不过高明也听懂了她的意思,打了个哈欠就站了起来,然后搂住了苏婉儿的纤腰。
“老婆你是说我欺负雉奴对吧?其实我这是锻炼他,这小子性格软弱,我这样一直锻炼他,就是为了让他更加坚强!”
对于高明的话,苏婉儿总觉得哪里不太对。
“是吗?可是我怎么觉得……”
没等他说完,高明就直接打断了她。
“好了,不要多说了,你要相信,你现在所感觉到的不对劲都是幻觉,都是错觉,来,跟着我念……我老公是最棒哒……我老公是最棒哒……我老公是最棒哒……”
“……”
第二天早上,高明果断没有去上朝,当李治战战兢兢的把高明的“请假条”呈给李世民的时候,李治很清晰的看到李世民脑门上的青筋跳了好几下。
很明显,此时李世民的心情不太好。
不过这些已经和高明没有什么关系了,这天他睡了个自然醒,起床洗漱过之后,就带着李明达大摇大摆的出宫了。
这一次出宫高明还专门带上了纥干承基和张思政,之所以带上他们,除了让他们承担护卫的职责之外,主要还是让他们扛钱的。
没错,就是“扛”钱!
大唐流通的货币主要有两种,分别是铜钱和碎银子。
贞观时期没有银元宝,大家使用的都是碎块的银子,在交易的时候因为涉及到白银市价和重量,十分麻烦,所以主要是进行大宗买卖才使用的,在平常的时候,大家都使用铜钱。
和白银相比,铜钱的优点很多,除了方便买卖计算之外,在储藏方面也很方便,即可装在柜子里,也能埋进土里,虽然时间久了会生一些铜锈,但是却不影响使用,所以很多人都喜欢铜钱。
但是铜钱的缺点也很明显,那就是——重!
大唐的铜钱每一枚的购买力相当于现代两三块钱,而重量则在四克左右,也就是说,要买两三千块钱的东西,就得带上八九斤的铜钱。
对于一般百姓来说,这个缺点或许不明显,但是高明作为一个太子,而且难得出一次皇宫,上街只带两三千块钱的铜钱岂不是很掉价吗?
高明当然不会干这么掉价的事,所以他带了三百多贯铜钱,重量足足有两百多斤!
不得不说,带着这么多钱上街,真的是一个体力活,看着满头大汗却毫无怨言的纥干承基和张思政,高明顿时满意的点了点头。
“阿基,阿政,这次你们跟我出来,喜欢什么就跟爷说,爷给你们买了!”
听到高明的话,张思政顿时就笑了。
“末将啥也不要,就想喝碗醪糟汤!”
醪糟,其实就是用蒸熟的糯米所发酵而成的甜米酒,酿制工艺虽然简单,但是口味却十分香甜醇美,价格还十分便宜,一文钱就能买到一碗,长安街上有很多卖醪糟汤的。
高明一听张思政的要求这么简单,顿时就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这个主意不错,恰好我也口渴了,前面就有一家,走走走,喝到饱为止!”
“谢谢爷!”
当即,几人就找了一个卖醪糟汤的摊位,一边喝醪糟汤一边休息。
两碗醪糟汤下去,几人都感觉体力恢复了一些,喝完之后,高明就让纥干承基他们给钱了,当两人拉开钱袋子的时候,看着那满满两袋子铜钱,周围的人都瞪大了眼睛。
“哇,好多钱!”
正所谓财不露白,若不是纥干承基和张思政都长得孔武有力,而且长安街上随时有武侯巡逻,恐怕都有人起坏心了。
不过高明并没有想那么多,他吩咐完纥干承基他们付账之后,牵着李明达的手就离开了这个醪糟摊子。
还没等他走出几步,只见一个穿着粗布衫的大汉就拦住了他的去路,并且笑容满面的朝着他拱了拱手。
“这位小相公求留步,我这里有一个好宝贝,想与小相公做笔买卖!”
第59章 李狗蛋()
高明这次本来就是带着妹妹来逛街的,目的自然是买买买,现在有人说有宝贝要卖给他,他自然是笑呵呵的满口答应下来。
“行,你有什么好宝贝,拿来给爷看看,爷有的是钱!”
这句话高明已经憋了两辈子了,今儿个终于说出来了,心里那叫一个爽啊!
“妈蛋,想不到老子也有今天,要是搁在我的那个时代,恐怕有好多人要吼着要跟我做朋友了吧?哈哈哈哈……”
高明的土豪气质明显也震慑住了面前的这个男子,只见他顿时露出一脸的喜色,姿态放得更低了,脸是也露出了一脸的谄媚。
“嘿嘿,爷,你放心,绝对是宝贝!”
说到这里,他顿时左右看了一眼,一路小心谨慎的样子,确定周围没有可疑的人之后,他才凑近了高明,要压低了声音在高明的耳边嘀咕起来。
“爷,小人的宝贝就放在旁边的客栈里,这外面人多眼杂的,所以小人也没敢带出来,爷您跟小人去一看便知。”
听到他的话,高明也点了点头。
“嗯,没错,既然是宝贝自然得小心一点,走吧,带我去看看。”
“好咧,爷,您跟我来!”
得到了高明的首肯之后,这名男子顿时答应了一声,就朝前带路了,而高明则牵着李明达手跟了上去。
不一会,几人就来到了一家客栈,然后跟着男子进了他的房间。
进了房间之后,这名男子立刻从自己的床底下拖出来一个麻袋,高明很清楚的看到麻袋里面有什么东西正在动!
“活的?”
此时高明第一个反应就是这家伙会不会是在卖小孩,但是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可能,毕竟这里可是唐朝,人口买卖是合法的,想要小孩真的不是难事。
而且拐卖人口可是重罪,主犯是要被吊死的,就连从犯和家属都要问责,明显的弊大于利,所以这个男子的宝贝应该不是小孩。
“大概是什么珍贵的动物吧!”
正如高明所想,随着这个男子把布袋拖出来之后,里面的东西也叫了起来。
“呼呼……呼噜呼噜……”
听到这个奇怪的声音,高明顿时愣了一下,他感觉这个声音有点耳熟,但是一时半会的又想不起这到底是什么动物。
正当高明发愣的时候,那名男子已经把这只动物拿了出来,当高明看到这个东西的时候,顿时就瞪大了眼睛。
只见这只动物看似一只小猪崽,但却比一般的小猪崽瘦小一些,而且还浑身闪着金光,就好像是刷了金粉一样,借着客栈窗户射进来的阳光,看起来颇为耀眼。
在男子把这只小金猪拿出来的一瞬间,高明很明显的听到了旁边传来了几声吸气声。
看着这只小金猪,李明达就一把拉住了高明的手,一脸期盼的看着他。
“大哥,我要它!”
看着自己妹妹一脸坚定的样子,高明顿时叹了口气,然后朝着那名男子扬了扬下巴。
“说吧,你这宝贝多少钱?”
听到高明直接问价格了,这么男子的眼睛顿时亮了,不过他并没有直接说价格,而是伸出了两个手指头。
看到他的动作,高明顿时叹了口气。
“好吧,既然是我妹妹喜欢的,两贯钱就两贯钱吧,阿政阿基,把钱给他!”
“是!”
纥干承基和张思政才刚答应了一声,还没来得及拿钱,只见男子立刻抬起了手。
“等等!”
他的话音刚落,高明顿时就皱起了眉头。
“怎么?不打算卖了?”
听到高明的话,这名男子顿时露出了一脸的纠结。
“那个……这位爷,我这了是金猪,是难得一见的瑞兽,你就给两贯钱,这实在是……”
剩下的话他没有再说了,不过他意思已经很明显了,那就是嫌少!
看着他一脸纠结的样子,高明顿时似笑非笑的朝着他扬了扬下巴。
“那你想要多少?”
听到高明的话,这名男子顿时看了高明一眼,又看了看纥干承基和张思政手里的袋子,然后咽了一口唾沫。
“二十……不,二百贯,只要爷你给我两百贯,这只瑞兽就是您的了!”
听到他的话,高明顿时就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两百贯,亏你小子叫得出口,爷愿意给你两贯钱,其实还是看在我妹妹的份上,否则,你以为爷会愿意花钱买你这只涂了金粉的猪吗?”
高明的话音刚落,这个男子顿时就露出了一脸的震惊。
“你……你是怎么知道的?”
看着他一脸惊诧的样子,高明顿时无奈的摇了摇头。
“像你这种不入流的骗术,在我们那也只有饿死的份,算了,我跟你说这么多干嘛,浪费老子的时间。”
说完,高明就冲这纥干承基和张思政摆了摆手。
“阿基,阿政,你们把这个家伙还有他的这只刷了金粉的猪送到衙门去,让主官按照《唐律》判!”
“是!”
这个时候,还没等纥干承基和张思政动手,只听“噗通”一声,这名男子就跪下了,然后朝着高明“咚咚咚”就磕了三个响头。
“爷,小人知道错了,小人有眼不识泰山,求爷放小人一马吧,小人上有老下有小,要是进了大牢,我全家都要饿死了,爷您就行行好吧,小的给你磕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