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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眼-第2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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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它仰天发出一声剠耳长鸣,立刻化作一团灼眼的红光,朝着言末追来。
对于言未来说,那只大鸟的手段丝毫不显得陌生,佛门之中同样有一种至高无上的法门,称作“佛光遁法”,虽然不可能真的化光而遁,不过其速度在各种顶级遁法中算得上数一数二。
这只大鸟的手段居然全都和佛门相似,这不由得令言末想起,传说之中的凤凰,确实和佛门关系密切。
凤凰最有名的便是浴火重生,佛门谓之“涅盘”。
不过此刻,言末绝对没有时问去思索凤凰和佛门之间有什么渊源,他所精通的天魔遁法对上佛光遁法,可没有丝毫胜算。
对付眼前这种难以啃食的“骨头”,那些法宝、道法一点用处都没有,此刻唯一能够派得上用场的,或许就只有禁制。
言末一边飞退,一边默运禁法,因为佛门诸法的特性,就是能够融合各种性质的能量,所以想要对付类似的对手,能够用的也就只有佛门禁法。
眼看着化为红光的大鸟越飞越近,言末随手一个“大弥幻境”罩了过去。
“大弥幻境”是他所知的佛门秘法中,除了空间密术之外,几乎可算得上是最高境界的秘法。
“大弥幻境”中所见所闻似虚似实,却叉非虚非实,最厉害的,就是陷入“大弥幻境”之中的任何东西,力量都会渐渐消失,而那些消失了的力量,全部融会于“大弥幻境”之中。
但是言末并不认为,“大弥幻境”能够困得住那头大鸟。
毕竟“大弥幻境”之中无论是虚是实,最能够用来对付那头大鸟的东西,也就只有弱化了一筹的四大天劫。
就算正宗的四大天劫,在这头大鸟的眼里恐怕也算不上一回事,更何况定用“大弥幻境”模拟出来的、次一等的东西。
言末之所以这样做,只不过是为了给自己留出一点时间,以便准备更加厉害的杀招。
他最后的杀手锏,自然便是空间密术。
把那头已然驯化了的怪物,从作为牢笼的异空间里移了出来,这个绝佳的牢笼又可以派上用场。
将一切都准备妥当,言末随手弹出那柄被他重新命名为“裂元”的竹剑。
只见裂元剑漫空飞舞,眨眼间便在“大弥幻境”的四周布下一张天罗地网。
正当言末站在一旁守株待免时,那头凤凰彷佛知道事情不妙一般,猛然间抖动身躯、
它原本看上去就红光耀眼,此刻更是令人不可逼视。
那红色的光芒越来越亮,穿透层层云雾,传递得越来越远。
燃烧,言末只能够联想到这两个字,虽然他丝毫没有感觉到温度上升,但是那越来越亮、令人无法直视的红光,确实就像是一团熊熊燃烧着的火堆。
“大弥幻境”无声无息地破灭了。那头大鸟燃烧生命释放出的能量,将“大弥幻境”彻底摧毁。
但是在“大弥幻境”消失的同时,那头大鸟也迅速收缩,灼眼的红光从如同太阳般灼热,迅速变成只有蝇头火种般细小,最终那点火种也消失无踪。
随着红光的消失,原本充斥于天地之间的强大气息,也消逝得无影无踪。
虽然战胜了对手,但言末着实感到气闷,他莫名其妙地打了半天,却根本不知道在和谁打,为什么而打,到最后眼看就可以得到最大的收获,没有想到又这样不明不白地让敌人跑了。
言末自然不会以为那头大鸟就这样完蛋了,无论从哪种角度看来,那头大鸟都像是传说之中的凤凰。
凤凰又称作“不死鸟”,能够浴火重生,刚才那番景象显然便是浴火重生,天知道那头大鸟会在哪里再次重生。
不过言末至少对一件事情较为放心,那便是,那头大鸟在短时问里面,不可能再次找他复仇,传说中凤凰虽然能够重生,不过重生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会变得非常弱小。
只要那头畜生别引来其他强敌,言未有自信,花一段时间熟悉这个世界后,他还能够再有突破。
知己知彼才能够百战百胜,对于这句话,言末自然再清楚不过,正因为如此,他化出一个分身朝着基地赶去,可以说,到了这个世界之后,那座基地就是他的命根子,他可不希望基地有什么损失。
在基地完全建造起来之前,他必须用颠倒阴阳的法阵将基地完完全全盖住,最好让那座岛屿躲藏进厚密云团之中。
而他的真身,则通过那些早已设定好的空间座标,转瞬间回到了那个被三幢房舍遮盖起来的空地。
和最初他来到这里的情景完全不同,此刻四周到处都是人影。
现在他终于看清了这个世界的智慧生物真正的样子,他们简直和那几个闪烁着红光的鸟人一模一样。
或者说得更加确切一些,这里的人看上去,就像是圣经之中,上帝身边的天使!
看到这番景象,言末暗自嘀咕,他会不会进入了所谓的天堂,考虑到那两个在最紧要关头袭击他的异能者是西方人,这就显得进入天堂可能性极大。
不过等到言末再仔细一看,他终于发现,那些看上去像是天使一般的生物,背后的翅膀并非是天生的,而是用几根支架支撑起来的皮膜,这东西看来,就是一种类似于自行车的交通工具。
言末转眼间又看到一些其他的东西,比如一个如同鳐鱼一般扁扁的、飞得颇为迅速的舟楫,以及一个如同飞鱼一般飞得极快的尖梭。
从它们的数量及降落的地方可以看得出来,能够用得了它们的“人”在这里,肯定个个身分不凡。
特别是那种尖梭,言末观察了半天就只看过一艘,而且这一艘尖梭最终停在不远处的小山丘上。
那座顶多只有几米高的上丘,在这里颇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而且上丘旁围拢着的一圈,种植的并非是农作物,而是高低错落的树丛。
那些树丛甚至给言末一种较为原始的园林的感觉,土丘顶上的房舍也是附近最为复杂的建筑物。
那艘尖梭降落的时候,居然是头朝下悬浮在半空,言末清清楚楚的看到一个有些年纪的“老人”,从尖梭上下来,在房舍的门口有五、六个人在那里等候着,样子显得颇为恭顺。
没有人比言末更清楚,想要知道重要的消息,这样的目标定最好的选择,只有拥有地位的人,才有可能知道他想要知道的东西,而平民百姓永远只能够事后得知,甚至有很多机密,普通人根本就不可能知道,
刚刚吃过亏,这一次言末再也不敢轻举妄动,很显然,这里的人能够感知到他的存在,言末甚至猜想,他的气息对于这里的人来说,或许便意味着邪恶的仇敌。
言末非常清楚自己所修炼的血影魔功,无论如何都算不上一种光明正大的功法,虽然他已将身上的血魔气息炼到极其淡泊的程度,但是和那头大鸟能够将气息彻底隐藏的本领比起来,他那点隐蔽气息的功夫根本就算不得什么。
言末并非没有更好的隐蔽气息的办法,事实上,他所领悟的天魔之道,就是最适合用来隐藏气息的功法,只不过言末始终没有练过天魔之道,
幸好言末另有办法,唯一令他感到犹豫的是,这种办法太过阴损狠毒了一些。
血影魔功最厉害的地方,就是能够化身血影,只要被血影一扑,那个人的全身精血功力,立刻被修炼血影魔功之人摄走,正因为如此,血影魔功号称每害一人,功力就加深一分。
不过血影魔功真正令人感到深恶痛绝的原因是,修炼血影魔功的人,可以顶着被害人的肉身去害其他人,一旦进入他人的身体,修炼血影魔功的人原本的气息,就会被彻底隐藏起来。
虽然那些功力极高,感知能力极强的人物,仍旧能够感知到修炼血影魔功者的存在,不过对于普通修炼者,这样的掩盖已足令他们无法察觉。
迄今为止,言末还从未用血影魔功害过一个人,也正是这个原因,他一直认为自己虽然修炼魔功,走的却是正道。
所以当初他参与正数各派进攻大魔殿一役,丝毫没有任何愧疚,而且被别人当作是前辈高手还那样洋洋得意。
四处搜寻了好一会儿,言末终于找到了最为合适的附身目标,那是一只猫不像猫,兔不像免的动物,从它身上系着绳索可以猜到,这玩意儿应该是一种宠物。
没有任何办法好想,言末立刻化作血影扑了上去。
这是言末第一次运用血影魔功,结果证明血影魔功不愧为最歹毒阴损的魔功,只见那头宠物连一点声息都没有发出,便倒在地上没有了气息。
言末将身体往上一合,立刻便控制了这个新得到的身体。
用四条腿走路确实令言末感到非常别扭,幸好他很快便适应了这种感觉。
让言末微微吃了一惊的是,这只宠物居然可以算是半个智慧生物,从它的记忆之中可以知道,在这里它和它的同类被称作为“辉”,这里的“人”饲养它们的目的,类似于地球人养狗。
不过和狗比起来,它们不但嗅觉灵敏,视觉和听觉更是一流,而且这些“辉”比狗聪明许多,事实上它们和饲养者的关系,更类似于饲主和寄生的关系。
从它的记忆之中,言末同样也已知道,它和狗一样拥有在屋里闲逛的权利,不过一般来说,它们和狗不同,某些习性更类似于猫,那就是喜欢到外面去闲逛。
这家伙就是刚刚闲逛回来,却莫名其妙地成为了言末的目标。
不过,言末此刻丝毫没有怜悯这头小动物的念头,他轻手轻脚地从一旁的窟窿钻进了房间。
毕竟是大人物的家里,自然不能够和之前他潜入的那户人家相提并论,最大的房间像是客厅,客厅的地板上铺着一层皮革一类的东西,所以感觉起来软绵绵的,顶窗将阳光毫不吝啬的投射进房间里面。
客厅的旁边是一个独立的小房间,从那只小动物的记忆里,他知道这个房间相当于地球人的书房,不过那里却是它的禁区。
书房里面显然有人,言末猜测,十有八九就是刚才驾驭尖梭的那个人。
言末顶着那个小动物的身体四处闲逛了一圈。
这里总共有十间房间,其中一间是属于奴隶们的居所,这户人家总共养着四个奴隶,一个是负责农艺的奴隶,另外三个则是负责制造的奴隶。
这样的比例配置,显然只可能属于大户人家所有。
言末从之前潜入的那户人家的那个小东西的记忆中,早已知道,这里的每一户人家几乎都豢养着几个奴隶,少则两、三个,多则十几个,其中负责制造的奴隶顶多就两个,大部分奴隶都属于那种农艺奴。
言末时不时地回到客厅看看书房的门口,令他感到失望的是,这里的主人——那位驾驶飞梭的“人”,始终没有从书房中离开。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直到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这里的主人才从书房出来,他的手里仍旧握着一个卷轴。
不过这个卷轴和那个儿童读物卷轴可完全不一样,这个卷轴有一尺来长,卷轴的纸一层层卷起,显得异常厚实。
房间里的人渐渐聚拢起来,这一家子看上去像是四代同堂,最小的是两个小孩,一个和小东西差不了多少,另外一个还只是婴儿。
他们的父母和另外一男一女两个人坐在一起,在他们上座,是一对看上去像是中年人的夫妻,而那个老者坐在最显赫的位置。
那三个负责制作的奴隶,显然同样也负责伺候这个家庭。
这三个奴隶身材细长,同样是三根手指,手指显得异常纤细灵活,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他们的脑袋甚至比这里的“人”更大。
三个奴隶端着一个个大盘子走了出来,这里的习惯非常有趣,主食居然放在桌子正中央任凭众“人”取用,反倒是“菜肴”每人—份,每一个人的“菜肴”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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