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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依然失望,晚上也没人使用驿道,所有贵族无一例外的全挑选白天的时间上路,因为夜间赶路一来不安全,二来马匹也容易失蹄,没有要紧事谁也不会选择走夜路。只有几匹送信的快马在来回奔驰着,看到他们身上的记号阿尔丰斯也没心情动手抢劫几封无关的信件。
要不是阿尔丰斯只是将抢劫看成一种业余爱好,要不是他还记挂着田里的农作物,以他现在这种心情肯定冲去马萨雷大抢特抢了,那里的富人多,油水自然也充足,偶尔试试独行侠的感觉也不错,只不过自己一个人来回也得花上几天时间,最后想来想去,他还是放弃了这个很具诱惑力的想法,老老实实的呆在这里随便抢点东西过过干瘾算数,没收获就只当做夜间出来活动一下身体了。
第三天夜晚,阿尔丰斯从僧院偷偷溜了出来,麦子的长势良好,估计在一两天之内就能成熟,收获之后就是想玩也没时间玩了。他无聊的趴在草丛里数着天边的星星,起码天上的景物不会因为地点的转换而变得有所不同,四周遍野草丛里随处可闻的昆虫的鸣叫声显示着这里冬季还这么热闹,如果是夏季岂不是闹翻了天?他突然很怀念塔隆的沙漠,宁谧而安详。
前方半里处的草丛里几条灰影一闪而没,阿尔丰斯心头一阵欣喜,期待中的猎物终于出现了。他所处的地方是驿道和小路的中间部分,既能远远望穿平坦的驿道,又能对小路进行监视,实在是一个理想的观察位置,但是对强盗却不适合,无论要进攻哪一条路都要穿过这片草地,抢劫成功率远不如埋伏在其中一条路的两边来得高。
几道灰影在驿道两侧隐藏好身影,道中横着一线和路面差不多颜色的影子——绊马索。如果不是阿尔丰斯眼力特别好根本分不出来,要对付的目标已经很明确,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得到确切的信息,如果只是一次随意的抢劫,前两天却看不到强盗的影子。
马蹄落地的嗒嗒声从南边隐隐传来,是从马萨雷方向过来的。这几天每到这个时候都有马匹从那边过来,阿尔丰斯已经见怪不怪,马上的人都不会有什么包袱箱子之类的大件随行物品,他们是传递军情的士兵,一些并不重要的日常报告都交由他们负责递送,迟上几天也不会有太大关系,紧急的军情则都是通过信鸽来传递的。难道那些强盗的目标是这个信差?他身上什么是值得抢的吗?抢劫几封并不重要的日常信件真是不知所谓。
阿尔丰斯手足并用,朝驿道小心翼翼的爬近了一百码,由强盗先动手是再好不过的选择,自己所做的就是等在后面一网打尽。黑吃黑在塔隆沙漠是很常见的事情,有时候几拨人同时盯上一个目标,最后的受益者总是属于耐心最好的那个。
马匹一路小跑而来,可见骑者并不着急赶时间。这段路和前后的驿站各有两个魔法时的距离,晚间也没有士兵进行巡逻盘问,强盗在这段路下手确实是经过了精心的选择。
如果将那两千杂牌军全拉出来抢劫,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像沙漠里那些专盯着驼队的大股盗匪一样抢了就跑,恐怕那些属于领主的正规军队会相当头痛,他们拥有精良的装备,是优势同时也是缺点,不正面对阵训练再有素的部队也没有办法,笨重的铠甲让他们无法像盗贼那样进行灵活的机动,反而成为追击的累赘。消灭两千人的游贼大概得动用多少正规部队?就算知道具体的位置,至少也得调动两万人才能进行区域性封锁,只要耗上十天半月就能让领主们变成彻头彻尾的穷光蛋,光是粮食上的消耗就能让他们叫苦连天。
远处传来重物的坠地声将阿尔丰斯从幻想中拉回现实,强盗动手了。因为马速不快,马匹摔倒之后立即挣扎着站了起来,背上的骑者却被抛翻在一边。四条灰影从埋伏的地方窜出,手里的刀剑抵在了地上的骑者身上。
阿尔丰斯由于离的比较远,只能看到强盗们在低声追问着什么。其中一个人的长剑往上挥出,由骑者的喉头划过,另一人的硬头锤随即砸下,将骑者的脑袋砸得稀烂。剩下的两人将武器插在地上,俯身在尸体上搜索起来,杀人的那两人则在旁边把风放哨。
这些人可真是嚣张,不单抢东西还随便杀人,杀害没有抵抗能力的人在强盗***里也是种恶劣的行径,一般都会受到同行的鄙夷和抵触,除非他们做得很干净,没留下任何的痕迹。这也不是强盗们想安什么好心,杀害手无寸铁的人只会增加下次抢劫的难度,反正都是死,就算不会武技的人面临生死关头也会拿起武器进行顽强反抗。所以很多强盗团体的口号就是:只要钱不要命,不会对失去抵抗能力的人和妇女儿童下手。这是一种心理造势,虽然听上去很人道,但却在人们心里种下了只要交钱就能免死的固定想法。
阿尔丰斯继续向前挪动,他的动作很轻,没有发出多大的声音。
“找到了。”一个强盗从尸体腰间掏出一封信件,向同伴兴奋的打了个招呼。
“可以看看吗?至少能满足一下我那小小的好奇心。”阿尔丰斯突然站了起来,出现在四五十码远的地方。
强盗们愣了一下,想不到距离这么近的地方还隐藏着其他人,还好这个笨蛋自己冒了出来,不然还以为这次抢劫做得十分干净利落。
阿尔丰斯学着布兰克的样子挽着钢盾,慢慢走近。他总觉得有说不出的别扭,好像手臂上多出了一大片多余的东西,不过既然要装那就装到底吧,反正在脱掉连着面罩的头盔之前,没人能认得出自己。
“伙记,见者有份,这是你该分到的那份,离开吧。”那个拿着硬头锤的人从怀里掏出一个钱袋抛到阿尔丰斯脚下,听声音里面起码有几十枚银币。
想不到一句话就值几磅面包,也不算太吃亏,只是这袋钱并不是阿尔丰斯的目标,他想看看那封信件里写的是什么,
“太少了,还不够放开肚子吃上一顿。听着,将身上的钱全拿出来,大爷心情一好就不怎么喜欢杀人。”阿尔丰斯阴恻恻的说着。
“哈哈……”“呵呵……”对面的四个人不由得狂笑一阵,好像看到了一个怪物。
“你一个人就想抢我们四个?好狂妄的口气。”使剑的盗贼双手交错舞起几个剑花,“既然是同行,那就按行规解决吧,我还想让你将那身盔甲和钱袋都留下来呢。”
阿尔丰斯根本不知道这里的强盗有什么行规,想来想去无非就是打上一场,他将弯刀拔在手上,“好。我接受。”
用硬头锤的大汉暴喝一声,抢上几步,锤头就向阿尔丰斯颈中砸落,另一个强盗拔起插在地上的单手斧从旁边夹击。阿尔丰斯全身铠甲,除了锤斧这类重武器,普通刀剑很难伤得到他。
阿尔丰斯一缩头,让过硬头锤,左手钢盾平平挥出,右手弯刀反撂而上。闷响声中,硬头锤落地,单手斧的刃部被弯刀劈开一道深深的口子,直达斧身中部。用锤的强盗口中鲜血狂喷,摔在地上不再动弹,胸口被钢盾砸中一记,估计肋骨已经没一根能够保持完整了。阿尔丰斯并没有用上内劲,这是双手各加上三百磅负重之后的结果,他既不会用刀也不会用盾,全是靠眼力和判断才能一招制胜。
第六卷 王室成员 第二十七章 经商
更新时间:2008…12…13 4:11:40 本章字数:5285
“你想怎么样?”用剑的强盗声音中带着一点颤抖,他可能还没有看过用盾砸死人的情况发生,阿尔丰斯将防守用的武器用在攻击上,这一手是跟盖勒特学来的。
阿尔丰斯右手一抖,弯刀和单手斧一齐从中断裂,那个强盗如奉大赦,纵身一跃,跳到自己的同伴中间。阿尔丰斯暗叫可惜,这是他第一次使用弯刀,没有掌握好力量,不然一刀就能连人带斧砍成两半。他垂下钢盾,伸出被铁手套紧密包裹的右手,“刚才已经说过了,我不想再重复一遍。”
“我们可以将所有的钱留给你,但那封信对你一点用处都没有。”对方的口气明显软了下来。
“本来这样做会让我很满意,但我改变主意了,不看上一眼无法满足心里的好奇。”阿尔丰斯的态度很坚决,他是打定主意要无论如何也要看上一眼。
信件在用剑的人手上,给不给全在一念之间。另外一个强盗扯着两个同伴转身就跑,他认为阿尔丰斯穿着这么厚重的装备,就算再厉害速度也比不上轻装人员。
三人脑后风声响起,“啵”,那人突然向前栽倒,后脑上露出一截弯刀的断刃,弯刀的刀把全部没入脑中。现在阿尔丰斯根本不用取什么准头,任何东西都了他手里都能变成杀人的武器,刚才只是随手将半截断刀掷出,他发现这样的效果比直接使用武器方便得多。
“跑吧,可以让我练习一下准头,这里还有两段斧头,刚好够你们两个平分。”阿尔丰斯轻轻一笑,吓得剩下的两人猛然停下脚步。
阿尔丰斯拆开信件上的火漆,里面有两张信笺,竟然是用通用语所写的一封肉麻之极的情信,什么甜心爱人我的宝贝我的蜜糖之类的话充斥着整张信纸,只有短短二百多个单词,但从语法上的零乱不堪可以确定这是某个军官写给情人的私人信件,不太识字的人就是这种写法,可能是匆忙之间拜托信差帮忙捎带上的,另外一封是正儿八经的情况报告,中规中矩,和流水帐单差别不大。他弹了弹信笺,又对着星光仔细看了一会,两封信都没有夹件,藏不下任何东西。阿尔丰斯刚想将信丢给那两人,突然发现有些不对头,那封情信的措词虽然很别扭,但是字迹却很工整,不像是文化低劣的军官亲手写成的,也可能是找其他人代笔。他又再从头到尾再从尾到头反复读了两次,将内容牢记在心里。随手将信揉成一团,抛到地下,“什么烂东西,还以为能卖几个钱!”随后拿起强盗放在他面前的四个钱袋扬长而去。
入城之前阿尔丰斯把所有的钱都拿出来,钱袋胡乱找个地方埋起来,再脱下盔甲装备,打成一个大包回到僧院奥帕的房间,这几天它不在这里,阿尔丰斯为了照顾瘟疫就住了进来。他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将那封乱七八糟的信默写出来,这么多年的拾荒经验让他感觉这里面一定有问题,但是却解不开其中的奥秘。瘟疫正蜷缩在它的睡篮里呼呼大睡,还不时的伸出后爪在身上挠着痒,阿尔丰斯进来这么久也没醒过,真不知道是对着熟悉的人没有了戒心还是这条小黑龙天生这么贪睡。
阿尔丰斯走出房间,来到道格拉斯的卧房前,伸手推开房门。自己看不出来,以道格拉斯老练的眼光或者可以帮助判断。
“帮我看看这封信,其中有没有使用隐语?”阿尔丰斯静静等着老头的反应。
“这么晚了,你不睡觉玩什么文字游戏?”道格拉斯把信拿在手里反复的看了几遍后,也摇摇头,“我也看不出。”他想了想,掀开在墙上一个暗格,露出一个圆型的话筒,“叫伊索过来。”
“从哪弄来的?”道格拉斯指着手上的纸张。
阿尔丰斯脸上一红,将自己见不得光的事情说了出来,听得道格拉斯哈哈大笑,“这个地方不像你们那边,也不是海盗窝,这里的强盗都
是平民出身,他们积聚不起多少钱财,恐怕你就是等上十年八年也不会等到一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