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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月报-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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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那么热络了,找他办事要送礼的。又吞吞吐吐地说,谢叔叔是个烟鬼,最喜欢抽中华牌香烟。她听出顾莎莎的意思,问,送一包?顾莎莎撇嘴道,一包香烟,那叫什么送礼?她当即大叫,一条?中华牌香烟那么贵,我怎么送得起?你爸爸不是敲竹杠吗?顾莎莎有点不悦,你怎么冤枉我爸爸呢?他又不抽烟的。她自知失言,吐了舌头说,不就是改个名字么,有那么贵吗?顾莎莎说,我爸爸说了,改一次名字好办,改了又改才难办的,我也没办法,要不你把户口簿拿回去,你还是叫段嫣,等到十八岁再改吧。她僵立在顾莎莎的小房间里,不肯去接户口簿,也不甘心放弃,脑子里盘算着自己攒的私房钱,突然抬头看着顾莎莎,问,你能不能借我一点钱?顾莎莎思考了一下,表态道,我只有十多块钱,都借给你好了。她冷笑一声,你们家那么富,你只有十块钱?鬼才信,我就知道你是小气鬼。顾莎莎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打开了她的小钱包,段嫣不愿意检查那个空瘪的纸钱包,赌气道,算了,我还是叫段嫣吧,我就准备以后跳河自杀吧。她拿过户口簿准备走了,听见顾莎莎突然叫道,你们家不是有个紫铜脚炉吗?我爸爸说了,旧货市场有人收紫铜脚炉,一百块一个!她一愣,站在门口犹豫了半天,说,那是我妈妈的遗物,拿脚炉去卖钱,我妈妈的阴魂会不会来找我算账的? 
  6
  那只紫铜脚炉,为她获得段菲菲这个名字,立下了汗马功劳。 
  但顾莎莎的功劳另当别论,因为逼迫她花了那么多钱,她心里对顾莎莎始终有怨气,说不出口,积在心里,形成了偏见。她觉得顾莎莎俗气,比不上阿紫,但是,重新选择是不可能了,阿紫已经不再理睬她,而她与顾莎莎的友谊之间,弥漫着一只紫铜脚炉笨重硕大的阴影,不知怎么就显得别别扭扭的了。 
  她担惊受怕了一段时间。还算幸运,卖掉的是一件过时的器物,家里没有人需要紫铜脚炉取暖,也没有人发现它已经从家里彻底消失。只是在很多年之后,段菲菲在自己的婚礼上,听姨妈问起那只紫铜脚炉。姨妈说那是母亲当年的陪嫁,她们姐妹四人出嫁,每人都有一只紫铜脚炉做陪嫁,因为她们有一个共同的气虚的毛病,一到冬天双脚就冰冷冰冷的,穿多少袜子也没用,烤了脚炉就好多了。也许是心虚,她说她不记得那只脚炉了,而且刻意贬低了脚炉的功用,她说,现在谁还用那种老古董?还要烧炭,多麻烦,再说我的脚从来不冷。姨妈说,你可别那么说,你跟你妈妈活脱脱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身体随她,气虚,会脚冷的,现在你年轻,等以后生了孩子,老了,你就知道了,脚炉是个好东西。 
  她嫁给了卷毛小莫。是那种偶发的爱情,带来一个差强人意的婚姻。她在著名的红玫瑰理发店做理发师,卷毛小莫常来店里推销洗发水,渐渐就混熟了。小莫看她的眼神,有火苗隐隐地燃烧,她早发现了,但那火苗不能打动她,因此视而不见。直到有一次小莫来店里,径直坐到椅子上,点名要她理发,她知道他要表白了,她都想好了如何拒绝他的表白,但小莫什么都没说,在她为他刮鬓角的时候,他突然抓住她的手,额头顶着刮胡刀的寒光,吻了她的手背。她保持了足够的冷静,从镜子里审视他的嘴唇,爱情从那两片嘴唇上喷薄欲出,然后她检查自己的手背,手背上有隐隐的一小片亮光,似乎来自一个遥远的时空。她想起了善人桥下的初吻,想起了李黎明的嘴唇,她的眼睛不知为什么就湿润了。 
  婚后第二年,她有了个女儿。姨妈的预言渐渐应验,她的身体在产后发生了奇怪的变化,特别怕冷,尤其是脚,一到冬天,她就觉得脚冷,而且,她开始厌恶小莫的卷毛,觉得那狮子般的脑袋天天钻在她胸前,忙那件事情,一切都很脏。小莫为她留了平头,也不在意她脚冷,但她的性冷淡成为了他的烦恼。不知从哪儿听说的偏方,他从自己的父母家里找出了一只紫铜脚炉,买了一袋子木炭回家,对她说,你天天给我烤烤脚,把脚烤热了,你对我就不会是那个态度了。有一个冬天的夜晚,小莫没有回家,她抱着女儿,一边烤着脚炉,一边看电视连续剧,突然接到小叔子火急火燎的电话,问她家里有没有三千元钱。她觉得蹊跷,盘问再三,小叔子挂掉了电话。她是聪明人,预感到那是风月场上的治安罚款。他去捞谁?还能是谁呢?她有了不祥的预感。当场就拨小莫的手机,拨了好几遍之后,她终于听见了小莫疲惫的声音,说他人已经在广州,要谈一笔生意,过几天才能回来。她当即恸哭起来,你在广州?你还能回来?我知道你干了什么事!你永远也别回来了,永远别进我家门,算我当初瞎了眼睛! 
  丈夫的背叛,她是不能容忍的,更何况这门婚姻,她本来就是屈就。她与小莫的离婚之战,打了三年之久,起初并没有那么决绝,一方面是孩子妨碍了她的决心,还有一个隐秘的原因不宜启齿,那段时间小莫的生意波澜起伏,她守着看结果,不仅是给小莫一个机会,也给自己一个机会,可惜小莫内债未清,外债越欠越多,开始有人跑到红玫瑰理发店来,拿了欠条出来找她要债。她彻底死了心,再也不愿意等下去了。 
  有一天她抱着孩子回香椿树街的娘家,路过善人桥的桥堍,正好看见阿紫和李黎明从一辆宝马轿车里出来。她很久没见过阿紫和李黎明了,听说他们在海南做汽车生意,做发达了,她总是不相信,认为是阿紫家放出的虚荣的风声,没想到他们真的衣锦还乡了。她注意到阿紫容光焕发,好像是换了一层皮肤,看起来比从前要漂亮许多,那一身时髦的装扮不是由廉价衣物堆砌的,是货真价实的名牌,阿紫颈链上那颗钻石的光芒,几乎刺伤她的眼睛,她情感上倾向于是假货,但理性告诉她,那也许是真的。她以前总是不敢看李黎明,现在无所谓了,她斜着眼睛看李黎明。李黎明戴着墨镜,穿白色西服,他的嘴唇被香烟熏得厉害,不再那么红润了,但那两片嘴唇之间,飘浮着某些往事,像烟一样,若有若无的。她记得李黎明少年时代的妄念,那个什么吉尼斯世界纪录,此后再也没听说过下文,她心里并没有多少庆幸,反而戚戚然的,暗自猜测,海南岛不是到处见海吗,那本子,一定是被阿紫扔到大海里去了吧? 
  7 
  离婚之后,多少有点寂寞,她首先修复了与顾莎莎的友谊,两个人又成了朋友。 
  顾莎莎还是胖,永远处于减肥的各个疗程之中。她经常到红玫瑰来,有时候来做头发,有时候是为了等她,一起去附近的健身中心做热瑜珈。她不算胖,只是害怕发胖,顾莎莎站在她身边,像是一面反射镜,反射了她残存的风韵,但是,也就是这点安慰了。她承认顾莎莎命比她好,嫁得比她好,顾莎莎和她丈夫名下有好多套房子,光是收租金,就衣食无忧了。她与顾莎莎一起出行,吃饭,打车,甚至旅游,总是等着顾莎莎掏钱买单,嘴上不忘感谢,心里是不以为然的,她觉得自己的命运遭受如此的不公,总是要有人偿还,顾莎莎,不过碰巧是一个偿还者罢了。 
  她一直在默默地等待第二次婚姻,试着与几个男人见过面,但所见总是不如所闻,臆想中的那个男人,始终没有出现。她扪心自问,认定自己不是一个坏女人,于是确信自己运道不好,一定是在哪里不小心犯了什么忌讳。哪里需要纠正?如何纠正?她自己不知道,要去问别人了。听说扫帚巷里有个算命大师,她拉着顾莎莎一起去求教。那大师相了她的面,问了她的生辰八字,说她本该是享福的命,只是取了菲菲这个名字,大错特错,她命里缺水,要忌草木的,怎么能菲菲呢?她一拍大腿,几乎尖叫起来,怪不得!然后她问大师,要是我叫段嫣,是不是命会好一点?大师在纸上涂涂画画,点头承认,用这个嫣字,会好一点。她用谴责的目光看着旁边的顾莎莎,似乎提醒她,你听听,听听吧,我一生的不幸,都是因为我的名字跟你配了套,你那么幸运,我这么不幸,都是我的名字为你牺牲,成全了你!顾莎莎很窘,过后慷慨地采取了补救措施,掏出钱包,让大师给女友再起一个好名字。于是,段瑞漪这个名字被大师隆重地写在一张红纸上,熏香片刻之后,她几乎是颤抖着把那张红纸装进了包里。
  她第三次更名,赶上了末班车。派出所的人看着她的户口簿,说你这个人有意思,改名字像换衣服一样的?算你来巧了,最后一个机会,晚来一个月,就不让你改了,我们已经拿到了文件,下个月开始,严禁公民随便改名! 
  8 
  她作为段瑞漪的生活,开始得有点晚了。 
  名字被矫正以后,命运依稀也被矫正,她真的感谢扫帚巷的算命大师,段瑞漪这个名字带给了她幸福,遗憾的是,幸福显得很短促。那年秋天她遇上了马教授,一个丧妻的知识分子,年纪稍大,研究光缆的,除了懂得深奥的光缆技术,还懂得疼爱女人。她陷入了与马教授的恋情之中。因为自己无知,她特别崇拜马教授的知识,总觉得他干瘦的身体隐藏着无限的能量,这些能量会给她一个美好的未来。很奇怪,与马教授在一起,她从来不觉得脚冷。她慷慨地向他付出了自己封存已久的身体。马教授对她的乳房很迷恋,但是他不无担心地指出,她乳房里的那个硬结有点问题,应该去医院看看。她解释说是乳腺增生,好多女人都有,你一个大男人,怎么在意这个?马教授忧伤地说,不是我在意,是你自己应该在意。又坦白地告诉她,他的前妻就是乳腺癌去世的。她一下愣住,想起自己的母亲也是乳腺癌,三十多岁就离世了。她又惊又怕,说,这毛病不可能遗传吧?老天爷凭什么专门欺负我?我要是再得这个病,世上还有什么天理? 
  果然就是遗传,她的乳腺癌已经悄悄地发展到中晚期了,事实证明,老天爷对她似乎是有成见的。她在医院里哭了半天,与顾莎莎商量要不要听医嘱,立即做乳房切除手术。顾莎莎说当然要听,怎么能不切?保命要紧啊。她沉思良久,苦笑道,保了命,马教授就保不住了,他最喜欢我这里了。 
  她舍不得放弃与马教授约定的香港之行,把手术通知单塞到包里,陪马教授一起去了香港。白天,马教授要参加一个学术会议,她一个人去逛街,在几家有名的金铺之间来来往往,想给自己买一条白金项链,等到项链挂到脖子上,凉凉地垂到锁骨以下,她忽然觉得这是个错误,一个即将失去乳房的女人,还有什么必要装饰她的胸部呢?这样,项链没买成,她临时改主意,挑了一条手链。 
  那些香港的夜晚嘈杂而潮湿,她与马教授同床共枕,脑袋贴得很近,她向马教授传授她的逛街心得,他听得很耐心,然后她开始控诉邪恶的命运,他小心地附和,终究敌不过睡意,打起了呼噜。他们依然亲密,但彼此的身体,其实失去了联系。她在黑暗中凝视马教授摊开的手掌,似乎看见那手掌里握着一根银色的长度无限的光缆,它穿过旅馆的窗子和窗外的街道,穿过不远处灯火通明的维多利亚湾,抵达彼岸,抵达全世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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