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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我们观察当权者的三个阶段,似乎是同样的过程:初创时期,大家都是兄弟,而且是好兄弟,好话固然乐于听闻,坏话也是逆耳的忠言、苦口的良药,感激不尽,当然不会觉得不好听。巩固时期,开始分出主流与非主流。认为靠得住的,务必加以重用,因为好人本来就不多,不用这些人用谁?不可靠的,越能干越要加以迫害,以免夜长梦多,不知什么时候,为这些厉害人所害。到了衰落时期,对任何人都相当怀疑,好像好人也会随时变成坏人,实在不可不时时提高警觉。
当权者这种心态,原本十分正常。人心隔肚皮,什么人料得到?人心善变,谁也把握不住。平心而论,谁敢随便相信别人?什么人又敢保证自己所亲信的人不会心怀不轨?想起古人的话:防人之心不可无。即使自己有三头六臂、聪敏过人,也不敢不防。
被领导的人呢?看过多少“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故事;听过多少“被老板当做死棋子来下”的传闻,当然也是心生恐惧,不敢不随时防备。
如果认为大家共事,彼此提防不是很辛苦吗?那么请看史书中有多少篇幅,记载了“好人早死”的事实。“小人得志”固然令人痛心,“君子冤死”更加令人伤心。小人何以得志?不在本文研讨的范围;而君子为什么冤死? 则是我们关注的重点。
一般人看历史,只知道痛恨小人,不知道检讨君子,违反了儒家“反求诸己”的原则。君子痛恨小人,对自己完全没有好处;惟有反省自己,为什么那样容易被打垮?才能真正无愧于心。
认真检讨起来,君子普遍缺乏防人之心,才会招致早死的厄运。若能时时明哲以保身,哪里会斗不过小人呢?历史上的君子,如果都斗赢小人,不为小人所害,哪怕君王再昏庸,再暴虐,也不致那样治少而乱多吧!
可见拿明哲保身作为管理的根本理念,具有相当稳固的基础,不容忽视,也不必怀疑。
下对上,要慎防“触犯逆鳞”,以免被上司害死。居上位的人,好不容易才爬上去,最怕被部属所拖累,以至前功尽弃,所以一旦发现部属可能连累自己的时候,无不六亲不认,把所有责任往部属身上去推。
每当部属发现平日所忠心敬事的上司,居然翻脸不认人,把自己视同仇敌,非置之死地不罢手时,无不后悔平日警觉心不够,为什么如此作践自己,盲目为这种人弄得自己家不像家,人不像人呢?
上对下,也要慎防“祸在所爱”,以免被亲信害死。同样小人,如果不能获得上司的信任,根本起不了大作用。若是成为上司的亲信,那就拿鸡毛当做令箭,足以兴风作浪,害死上司了。可见上司所爱的人,往往是可怕的祸端,怎么能够不提防、戒备呢?每当上司发觉平日所倚靠、所信赖、所器重的部属,居然卖主求荣,把自己当做目标,用以换取个人利益时,无不痛心,“所谓忠不忠,所谓贤不贤”,后悔自己的警觉心不够,为什么那么容易受到蒙骗,盲目相信这些善于伪装的恶徒呢?
第一章 管理的基本概念第四节 以明哲保身为根本理念(2)
历代各朝君王,没有一个不知道“任用贤者”的道理,但是“贤者变成小人”,却成为历代君王的最大遗憾。古往今来,大家都了解,“良禽择木而栖”的道理,但是“诸葛亮很多而刘备太少”,也是无可奈何的人间憾事。所以中国人逐渐养成“明哲保身”的习惯,时时以“防人之心不可无”为信念,不敢稍有大意。
你提防我,我也提防你,演变为我相信你,你也相信我,这是中国式管理“以心交心”的历程。明哲保身,不过是修己,用来作为管理的起点,并不能发挥管理的功能。逐渐演变为“你心中有我,我心中有你”,彼此互信互赖,才能安人,获得管理的效果。
上司站在“保护自己”的立场,自然不敢轻易相信部属,以免吃亏上当,害了自己。但是上司必须相信部属,才有办法放心地把工作交付给他,于是产生一套“由小信而大信”的考验过程(如图4),形成中国式管理的“大圈圈中有小圈圈,小圈圈里还有小圈圈”作风,任何人都先放在大圈圈的外围,然后逐次加以考验,才视为小圈圈的可靠分子,再加以严厉的考验,最后变成心腹知己。我们常说中国人要经得起考验,便是不要随便相信未经考验或经不起考验的人,以免吃亏上当,还要惹人笑话。经过考验才逐渐相信,当然要稳当得多。
部属同样居于“保护自己”的信念,不愿意轻易为上司卖力,以免“卖力变成卖命、流汗导致流血、做事做到坐牢”,岂非倒霉透顶?等到这种地步,再来怨天尤人,恐怕也没有什么意思。
中国人主张凡事“先小人后君子”,一切从“保护自己”着手,然后由小信而大信,逐渐拉近彼此的距离,合乎“由疏而亲”的原则,避免“因不了解而结合,却由于互相了解而分离”的不愉快结局。
保护自己,具体的表现为守法、守纪、守分。可见认为中国人缺乏法纪精神,没有养成守法的良好习惯,根本就是一种错误的见解。不幸现在研究中国民族性的人,却大多持有这种看法。
中国人很守法,只是不适合口口声声说法治,这才是实情。自幼受家庭教育,没有不重视守规矩的。但是中国人对“法”有两极化观感:一方面我们对某些法感到非常畏惧,简直听到就会害怕;另一方面我们则对某些法觉得非常轻视,每每嗤之以鼻。我们对“法治”具有若干潜在的反感与轻蔑,从“严官府出更多盗贼”到“守法的无耻之徒”,都可以看出端倪。
法令形同具文,典章制度不能保护我们,警察经常被歹徒打伤,官官相护又使得申诉渠道不能畅通,不明哲保身,难道还有更妥善的途径!?
明哲保身的两种心态
同样的明哲保身,有以下两种不一样的心态:
一种是只保护自己,却不危害他人。也就是对自己有益,对人并无害处。若是因为保了自己,却害了他人,就不会做。
另一种则是为求保护自己,不惜害及他人。害人利己,也顾不了那么多。这种明哲保身,实际上有害无益,因为他人受害,势必反击,最后自己也同样受害。
许多人对明哲保身十分反感,若是针对后一种心态,应该是正确的态度。如果矫枉过正,连带对前者也心存抗拒、排斥,那就有朝一日,自己也保不住。徒然有理想有能力,也是无济于事。这种人有能力而缺乏本事,算不上什么人才,所以也不值得同情。在不妨害他人的大前提下,明哲保身,留得青山在,当然不怕没柴烧!在安定中求进步,终必有成就。
第一章 管理的基本概念第五节 用推、拖、拉来化解问题(1)
西方人对解决问题(Problem Solving)十分重视,却不明白“解决问题往往引发更多问题”的道理。管理之所以越弄越复杂、越来越困难,便是不断解决问题所引起的后遗症日趋严重所致。
自古以来,中国人便知道以化解代替解决。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方式,化到没有事情可做,不但轻松愉快,而且不会产生后遗症。化的功夫,具体的表现为合理的推、拖、拉。许多人由于功夫太差,一直不能达到合理的标准,因而痛恨推、拖、拉,实在是因噎废食、反应过度。如果说中国人擅长打太极拳,那么中国式管理的基本精神,就是以打太极拳的方式,来化解问题。太极拳的动作,总括起来,不外乎推、拖、拉的配合,组成各式花样,以求在动态中维持平衡,而立于不败之地。
中国人化解问题的方法,其实也是推、拖、拉的配合运用,虚虚实实,真真假假,让人摸不着头脑。
长久以来,中国人一方面惯于使用推、拖、拉,一方面却痛骂推、拖、拉为恶习。好像对自己和对别人采取不同的标准,希望对自己的推、拖、拉行为,有所掩饰。
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说起来十分可笑,竟然是“由于西方人不懂得推、拖、拉的真正用意,把推、拖、拉看成不负责任、浪费时间、令人厌恶的动作”,以至中国人也盲目跟着起哄,莫名其妙地痛恨推、拖、拉。
由于这种缘故,年轻人亲眼目睹年纪大的人明明自己偏爱推、拖、拉,却一直指责推、拖、拉的害处,因而觉得年纪大的人不长进,不知洗心革面,怒斥之为“老贼”。更加可怕的是,年轻人不推、不拖、不拉的结果,挨了闷棍,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觉得十分冤枉,因而认为整个环境不够现代化,自以为是新新人类而不能自反自省。
首先,推、拖、拉的时候,有没有用脑筋是问题的第一关键。不动脑筋的推、拖、拉,根本就是浪费时间,对于习惯强调“一寸光阴一寸金”的中国人而言,我们可以断定是一种错误的动作。善于推、拖、拉的人,却在利用这短暂的推、拖、拉时间,充分地思考:“我到底应该怎么办?”如果没有这么一推、一拖、一拉,连丝毫思考的时间都没有,实在太危险了。幸亏有这么一推、一拖、一拉,还不赶紧用来动脑筋、想办法,更待何时?这才是中国人既聪明又令人看不出来的招数。
其次,推、拖、拉的方向,并不一定朝向别人,有时候也可以朝向自己。若是一味推给别人,有好处不留给自己,对得起自己吗?当然,有坏处都推给自己,不但自己不愿意,别人也会觉得很稀奇。所以推、拖、拉不一定朝向别人,也不一定朝向自己,而是推给最合理的人。有好处,归于最合理的人;有害处,同样由最合理的人来承担。这种合理的推、拖、拉,才合乎中国人所欢迎的中庸之道,无一事不合理,推、拖、拉到恰到好处,自然大家都喜欢。
第三,推、拖、拉可以降低竞争的气氛,不会伤害感情。中国人太喜欢争,似乎无所不争。而且不争则已,一争就很容易不择手段,非争到你死我活,不肯罢休。先哲有鉴于此,为了保存同胞的性命,也为了降低竞争的温度,这才开发出一种用推、拖、拉来争的“以让代争”模式。推、拖、拉看起来像让,实际上也是一种争。不过争得比较斯文、柔软而又缓和,对于容易情绪化的中国人来说,实在是一种保平安的做法。
上司交代部属一件新的工作,部属毫不推辞,马上接受。上司就会觉得这位部属的工作负荷太轻,下次再把新的工作交付给他。如果还是不推、不拖、不拉,照样会给他增加新的工作,造成“软土深掘”的症状,对部属十分不利。万一工作做得不好,还会遭人议论:“什么事情都敢承担,也不想想自己有多少能耐?”同仁眼中,这样的部属不是马屁精,存心讨好上司;便是爱出风头,为了表现不顾一切,反正都不受欢迎。
稍微推辞一下,一方面表示自己并不是闲得没有事做,专门等新差事;另一方面让上司明白自己不争功劳的态度,以免增加上司的麻烦。然后利用这推辞的短暂时间,仔细想一想,这件新工作,由自己来承担合理吗?会不会引起同仁的不满,会不会处理得不妥当,反而引起同仁的批评?会不会让上司觉得原来自己一直在等待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