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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大哥不是说过,入城以后,大家就分道扬镳,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的吗?”
“呃……那种事啊!你我既然投缘,那这就是小事了。”兰斯洛信口胡诌:“刚好我对这城不熟,也需要个向导,你就再陪我些时候吧!”
“这样啊,好,要当向导,小人绝对是第一把的好功夫。”雪特人笑道:“不知道大哥高姓大名啊?”
“兰斯洛。”
“喔!果然是好名字,一听就知道名字的主人,一定是高大威猛,英伟不凡,天生丽质,花容月貌,沉鱼落雁,玉洁冰清,天妒英才,残花败柳……”
兰斯洛脸上堆满了笑容,听他胡说八道,心里却在计算,等会儿怎样找个奴隶商人,把这王八死胖子给论斤卖了,多少弥补点损失。
“那么,大哥,现在便由小弟带路了。”雪特人打蛇随棍上,一听到兰斯洛有求于他,便改口自称“小弟”,拉近关系。
“好啊,就由你带路吧!”兰斯洛笑得灿烂无比,肚里的火气已经烧到百来度高。两人举步前行,穿越小巷,步入市街。
“喂!你叫什么名字。”
“有雪。天地有雪。”
“天地有雪,嘿嘿,好怪的名字,一听就知道没我的好。”
“这个自然,小弟的贱名,怎能跟大哥相提并论呢?”
“哈哈哈哈……说的好……(等会儿一定宰了你)。”
暹罗有着完备的政治实体,堪称辽阔的领地,近千万的人民,一切与一个小国无异,说“城”只不过是个概称而已。在自由都市同盟里,这样的情形并不少。地气车的固定轨道,在城外不远处设站,南方有河流经过,水陆交会,给予暹罗十分优渥的地理条件。
南方的湄公河,除了湿润的水气外,也带来了肥沃的土地,居民世世代代安分守己,靠着农业为生,自给自足,对于其它的外来者,多半抱持着婉拒的保守态度,这种想法使得暹罗成了一个农业型的都市,无法有太大的发展。而此刻,兰斯洛漫步在暹罗的街道上,首次接触到这份特殊的文化。
“这里的东西怎么看起来这么怪啊!”
“哈哈,大哥,因为这里是南国啊!”
一如有雪所言,走进暹罗城,完全陌生的异国风情,几乎令兰斯洛看傻了眼。与古典、繁荣的杭州城不同,暹罗城的风貌,就像一名笼罩面纱的魔女,活跃、多变、冲突与变幻不定。
建筑上揉合了许多不同的风格,佛像、神话故事、白象、金翅鸟、鳄鱼……全都以巧妙的雕刻,装饰在屋瓦飞檐上。
种满椰子树、花团锦簇的热带花园,与一座精致、典雅的东方式宝塔,竟从原本平凡无奇的店铺屋顶上冒出来;窄窄的渠道在拥有几百个房间的豪华酒楼的阴影下,无声无息地流过;有些荒凉、但仍可看出旧日气派的维多利亚式宫殿,装饰了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座落在饭店的后头。
巨幅海报上,娇艳的美女面露微笑,裸露的胴体让行人发出惊叹;一群孩子踏着轻快的步伐,大声欢笑,踢着藤球穿过街头;成千支盘旋的燕子,高栖在最喧闹的市街上,昂首阔步;正在举行的一场阳光茶会上,暹罗古典舞者,在绿草如荫的草坪上翩翩起舞。
地摊上摆着各式各样的蔬果,因为气候温暖潮湿,暹罗盛产各类水果,摊贩也摆出特产,招揽客人。卖花的、卖水果的、卖手工艺品的、耍杂技的,每一刻都为街上增添了新的风貌。
风拂过高大的椰子树梢,虽然仍是炙热,却另外混和了特殊的清香,使人精神为之一振。
“哦!原来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地方啊!”兰斯洛摸摸下巴,瞧着周边事物而出神。
截至去年下山为止,兰斯洛大部分的生命旅程,都是在杭州旁的深山度过的,”死老头”在茶馀饭后,也会向他提起外边世界的种种奇观,但总是没有机会实地一见。
这次兰斯洛长程跋涉,特地来到自由都市,为的固然是一桩买卖,却也存着“到外面世界去看看”的想法。对兰斯洛而言,更多的历练绝对是必要的。
路边的摊贩很盛行,特别是贩卖古物的商人,五花八门的货品,便像是等待探索的宝藏,散发着神秘的诱惑,只是,相较于器物本身的引诱力,小贩们却个个懒洋洋地,或侧趴或仰躺,有的甚至直接在脸上盖张瓦报,在街边打盹,一点都没有招呼客人的打算。
兰斯洛有些疑惑,望向有雪。有雪耸耸肩,道:“在热带地方,这很正常啊!天气那么热,谁还有力气去大声叫卖,正统的暹罗人大多很懒,只要赚够今天可以吃喝的钱就收摊,省事的很啊!”
热带由于物产丰富,人民不需要努力地谋生,随地都是食物,因此人们相对地没什么斗志,再者,长时间的高温,也会使得该地的人民懒洋洋地,终日昏昏沉沉,没心力做事,就最南方的马尔地夫来说,该区甚至连工作都省了,纯以观光业作为主要的经济来源。
“天气太热啊……”兰斯洛看看四周,别有深意地笑道:“这话果然是不错的。”
因为天气热,居民的衣饰就以凉快的麻质为主。在以前,民风保守,暹罗妇女大多是穿著蓝色色调,再绣上简单的传统花纹,看上去很有一种纯朴美感;不过,近年来暹罗与外界接触渐多,服饰风格上受到影响,年轻一辈的衣服开始出现了较为鲜艳的颜色,绣纹也精巧起来。
在街上便可以看到,几名年轻少女,在金饰摊子前选购头饰,三不五时互咬耳朵,交换悄悄话,然后笑成一团。少女姿色只是普通,却因“年轻”、“欢笑”而绽放光彩。
她们的装扮清简,麻质的背心与短裤,恰到好处地裹着丰满的肢体,大半截的粉臂、小腿都裸露在外,轻声笑语间,摇曳生姿,手腕上的金环相互碰撞,发出悦耳的“当当”声,瞧得旁人为之心神荡漾。
不过,相较于这些女孩,街上的另一群人,穿著不合时宜的皮衣,不停地用手巾擦汗,一双眼睛,目光凶恶,狠狠地注视着来往行人一举一动。这群人和街景显得格格不入,一看便知道是外地来的。
再仔细看看,这样的人还不少,一群一群,分布在各处店铺、酒楼,彼此间陌生、仇视的表情,可以看出他们互不认识,只是因为某种原因,而处于将要发生冲突的状况下。
“唔!事情不太对啊!”兰斯洛回想起来,刚才在城门口就有很多这样的人,而在早上的埋伏中,这些人也占了入城者的大多数,他们都身有武功,大部分还都具有骑士资格,这可以从横插腰间的光剑得到证明。暹罗城并非什么一等富庶之区,突然涌入了这么多的江湖豪客,只怕是要出什么事了。
“不成,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本大爷是来作案的,不是来泡妞的,得先想办法弄清楚情形再说。”察觉到自己可能有许多竞争对手,兰斯洛心生警惕,决定找个地方先坐下来。
他眼光方动,有雪已凑趣的靠过来,道:“大哥辛苦了一早,想必是饿了吧,小弟知道这里有间不错的馆子,不如……”
“嗯!也好。”斜着看有雪一眼,兰斯洛点点头。心想道:“差点忘了这死胖子,等会儿要找个奴隶贩子把他给卖了,如果奴隶商不收雪特人,那就转给肉摊论斤卖,喂的重一点,到时候卖的价钱也好一点……”
便欲举步,西南方某处,受阳光照耀,反射出极耀眼的光芒,照的兰斯洛睁不开眼。定睛看去,只见是座高楼,却和暹罗本地的金顶释式建筑不同,而是座典型的东方式楼台。周围的其它建筑物,都与那高楼有段不小的距离,显然是给隔离了,看样子,该是某位达官贵人的居所,只是,为何看上去有些残旧呢?
兰斯洛眼露疑惑,望向有雪。有雪会意,脸色立时凝重起来,道:“大哥,那个地方可不能乱看,我告诉你,那是鬼屋啊!”
“鬼屋!”兰斯洛吃了一惊,随即好奇地追问原因。
“这个喔……”
原来,那座高楼,是个花园的一部份,当年原属于一沉姓家族,历史极为悠久,沉家财势最盛时,把这花园修建的是美轮美奂,气派堂皇,常常邀请许多名人雅士来此吟诗作对,后来沉家败落,后人迁移,这花园也就从此荒废下来。
沈家后人搬迁时,本欲将此花园转售,可偏有一件奇事,暹罗城本乃酷暑之地,自从设立大范围地气结界,圈地建城后,更是如此,可是一进这沈家园林,非但没有半丝暑意,反而阴气森森,教人遍体生寒。更有甚者,自沉家败落后,这林园终年朝霜夕雾,白梅遍开,蔚为奇观。
暹罗城多次欲深究所以然,总是得不到结果,日子一久,便有人传闻其中有厉鬼占据,生人见之则头晕呕吐,大病一场,人们彼此耳语相传,早将那沈家林园当作人间鬼域,生人莫近,这鬼屋之名,也就不胫而走了。
“是这样啊!”兰斯洛沉吟不语,试着去猜想其中的关键。促成他这次旅行的那人,希望他本着历练的精神,凡事多看、多想、多记,这样才能迅速增强自己的阅历,所以,非常难得,兰斯洛认真地进行着自己并不擅长的脑力激荡。
那园林距此已是不远,从这看起来,实在是看不出有什么特异之处,会有如此异便,实在是难以索解。
“唔~唔~唔~就是这样!”同桌的有雪可没那么闲情逸致,这名雪特人充分发挥其生物本能,趁着有人肯作东,把桌上的四色点心流水般送入口中。
这家酒楼叫做“楠”,是香格里拉某知名酒楼的连锁店,在暹罗城中算是一等一的高消费场所,有雪一听到兰斯洛要找地方吃饭,便义不容辞地把人带了进来。
不过呢,尽管是高消费场所,还是有专门招待一般顾客用的低等席次,兰斯洛身上旅费微薄,心里打的又是吃霸王饭的主意,当然也不敢跑上贵宾席,省得等会儿跑不掉,两人老老实实地在一楼靠门边的角落,挑了张座位坐下。
既然是一般席,自然在各方面都会有差,桌上的开胃点心也做的颇为粗糙,只有那雪特人像饿死鬼投胎一样,大吃猛喝。
或许因为是正午时刻吧,尽管这是较低等的一般席,前来光顾的客人仍然不少,“楠”的场地又大,单只是一楼,怕没有个三、四百人。他们高谈阔论,喝酒吃肉,把一楼闹的与市集无异。
只是,正如字面上看到的一样,大部分的客人并不专心,嘴里讲话,一双眼睛却不时向街上探望,发现了什么风吹草动就急忙伸手探向怀内,想拔兵器,整个人都处于一触即发的紧张状态。很显然地,这与先前在街上看到的,是同一类的人,或者说,是为了同一目的而来的人。
同处一楼的客人中,向这样的人占了大多数,剩下的多是本地人,他们感觉不到这种诡异的气氛,开心地谈天说笑。
在斜对边的那个角落,坐了一个黑发男子,从随便系在腰间的光剑看来,应该是个骑士,便是不知道修为如何。他对于街上的种种,显得毫不关心,只是一个劲地猛喝酒,桌上搁了盘不晓得是花生还是瓜子的点心,剩下的便全是堆成小山高似的酒瓶。
这人也不是真的在品酒,他捧着酒瓮便是一阵狂饮,地上堆弃的瓶瓶罐罐,包含了各种不同的酒类,唯一共通点便是酒精浓度够高。不过,这人的酒量显然不错,尽管一双通红醉眼朦胧欲睡,可还是开了新酒便干,把烈酒当成白开水,换做一般人,早给醉死在桌下了。
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