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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头暗自得意,也感到骄傲,因为我此时也受了重伤,却不需要那样郑重其事的疗伤,我有异宝护身,恢复比谁都快,同时也很感激萱王后,她就站在我背后,一只手抵在我后心,女子特有的元阴源源不断涌向我的体内,我迅速平恢体内紊乱的气息,重新顺畅血脉,四肢百骸顿时又充满了力量。
我目光一闪,看到四周全部是自己的人,望山族人拼命逃窜,仰云、天狼、绿水等族人追在后面掩杀,大荒猎人也死伤无数,整个战局已被我方完全控制,不由气冲斗牛,一声长笑,高声喝道:“冷厉,跟我斗,你还不够资格,连成名的兵刃都脱手,你已经在杀手中除名,我这次还要替你在大荒除名!”
冷厉性情暴烈,听到我的话,狂吼挺身站起,摇晃几下,不由张口喷出几大口血,厉声道:“公孙灿,杀人的人,就有时刻被人杀的准备,你用不着得意,老子跟你拼了!”
我还未接口,旁边已响起惊喜的欢叫声,柒林、兰菽、夏容、金莲几个人向我奔了过来,柒林率先扑过来,喊道:“公孙大哥!”
我眼中潮湿,多日不见,心中的感情聚集得更加浓厚,不是平日不曾想起,而是始终藏在内心的深处,何时忘记过。我张开双臂,轻拥柒林入怀,望着她真情流露的面容,发现她一点都没有变,只是眼中闪动喜悦的泪花,不由爱怜地道:“怎么啦?谁欺服你了?见面就哭鼻子。”
她头埋到我怀里,道:“没有,我这是高兴。”
兰菽、夏容、金莲站在旁边,目光深情地望着我,我张开手臂,道:“过来,都到我这边来,让我看看你们。”
兰菽跟我有合体之欢,不是很拘束,走过来依到我身边,道:“公孙大哥,你出去这么久,害得我天天想你。”
我笑了笑,望向夏容、金莲,道:“你们都还好吗?”
夏容、金莲至今还未跟我亲热过,脸上不由泛起羞涩的红晕,连连点头,说不出话来。我有点好笑,正要调侃几句,那边突然响起冷厉嘶哑的声音,嚷道:“公孙灿,你这个龟孙子,少给老子气受,我要向你挑战。”
第二百一十章 神魔除名
我惊讶抬头,道:“冷厉,你说话有毛病啊,我们是敌对方,杀你是我的权利,何况目前还只是伤了你,怎么就给你气受了?” 冷厉道:“你要风流回家去,老子现在就要向你挑战。”
我笑了,道:“原来是这样,呵呵,没办法,冷厉,她们只喜欢我,不会看上你这将死的人,你想风流也做不到,准备受死吧!”
冷厉厉声道:“老子就是死,就是变成厉鬼也不放过你!”
我怜惜地望着他,摇摇头,道:“我不会给你这个机会,冷厉,你根本不配跟我动手,胜为王,败为寇,这可是你说的,我现在就要凭人多杀掉你,你认命吧!”说着,我挥手向周围的人发出围攻的信号。
彭雷、锦鲤、瞽叟、崇天、灵宗、约天、约地、风落等人迅速扑了过去,彭姓子弟也紧随其后,守在外围,向以冷厉为首的十几个大荒猎人发起了攻击。
桂百指挥人背起冷厉,几个人上前迎战,几个人断后,他自己领先向外急冲。彭雷率先扑到,竹条带着尖锐的呼啸疾击过去,桂百急挥刃格挡,“啪”的一声,竹条击到对方短刃上,突然寸寸断裂,数截断竹以肉眼难以看清的速度,向对方人群急射而去,那些人措不及防,慌忙挥刃拨打,已有向人被断竹射击中,惨叫连连。
锦鲤、瞽叟、崇天、灵宗、约天、约地、风落等人趁机扑上,挥刃急杀。大荒猎人队列大乱,有几个人忙乱中脱离队列,仓皇各自奔逃,他们以为脱离开彭雷、锦鲤、瞽叟、崇天等人,就不会有高手拦截,容易脱身,哪知道迎面遭到彭姓子弟的拦截,十几个彭姓子弟联手出击,竹条施展开后,纵横交错,环环相扣。一个大荒猎人不小心被竹条击中,发出一声惨叫,栽倒地上,其他几个大荒猎人被拦截,陷入苦战。
冷厉怒急攻心,奋力挣脱背他的人,跳到地上,喷出一口血,狂嚣道:“公孙灿,老子跟你拼了!”拼命向我扑来。
我左拥右抱柒林和兰菽,身后紧挨着夏容和金莲,冷冷地望着狂扑而来的冷厉,他披头散发,拼尽最后的余力,身形旋起一股狂风,凶神恶煞般向我猛扑过来。他外表仍然凶悍,只是落到我这种级数的人眼里,已看出他脚步踉跄,出手无力,动作根本就没有章法可言,已知他是强弩之末,毫不在意地望着他扑近,嘴角不知不觉露出浅浅的笑意,知道他的死期即将来到!
全场响起一阵轻微的惊叹,他们不知道我能借助女人的元阴提升自己的异能,看到我面对凶悍无比的超级杀手冷厉的猛烈反噬,居然还抱着美女没有动地方,这份勇气令他们感叹,亦替我担忧。
我借助柒林、兰菽的元阴,体内迅速聚集强大的异能,眼睛逐渐发出冷芒。扑近的冷厉也看到了我的眼睛,已感觉到危机,眼中不觉露出绝望的死灰,狂嚎一声,挥拳猛击而出。我望着旋转而来的拳头,发现他的动作慢了许多,像是蜗牛在慢慢地运动,我骤然发劲,挥出一拳迎了上去,只听“怦“的一声,冷厉的拳头变成一团碎肉,那条手臂寸寸断裂,整个人狂嚎向后跌出。
彭雷、锦鲤紧追在冷厉的后面,见他身体跌出,彭雷伸脚挑起地上的长矛,挥手剌出,正中冷厉后心,将他整个人挑在半空,锦鲤同时已跃起空中,由上自下扑击,双爪狠狠攫中冷厉的头骨,发出清脆的碎裂声。
时间仿佛停止了片刻,彭雷松开手,冷厉的尸体跌到地上。几个剩余的大荒猎人再也没有斗志了,拼命逃窜。彭雷、锦鲤返身拦截。我喝道:“都退后。”
彭雷、锦鲤、瞽叟、崇天、灵宗等人闻言迅速退出战圈,约天、约地、风落等人迟疑一下,也退开守到外围。七八个大荒猎人惶惶不安背靠背站在包围圈中,惊慌地望着四周,外面围聚了数千名虎视眈眈的将士,他们知道大势已去,难以逃脱死亡的命运。
我心随意动,身子突然从几个美女拥抱中脱出,高高跃起半空,异能迸发间整个人变成淡淡的一团虚影,激光剑却闪过一道耀眼的光芒,挥臂向下面的大荒猎人疾击而去。七八个大荒猎人已消耗极大体力,无力抵挡我重新聚集十足能量的激光剑,光的速度再次超越他们的思维,都来不及格挡,已被这天外一剑划过身躯,七八个人像是龟裂的泥人,身躯缓缓分裂成两截,掉落到地上。
场中响起一片无法抑制的惊呼,不知是谁喊了声:“大神发出神功,杀死了他们。”四下顿时响起一阵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声,“大神!大神!”的呼喊不绝于耳,震彻云霄。
我轻飘飘落到地上,神识将周围几千人的面孔看到眼里,他们脸上都流露出敬畏,大荒猎人的厉害他们都亲眼目睹,以彭雷、锦鲤这样的高手,也只是略占上风,而我出手就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将七八个大荒猎人当场击毙,这样的力量匪夷所思,数千人的战场刹时间鸦雀无声。
我微微一笑,正要开口说话,突地感觉地上有轻微的响动,不由运起异能闪目望去,不远处的土地突然裂开,地缝中钻出三个矮人,其中一个矮人手中高托西海金钢钺,正是凌记心。他们齐躬身向我施礼,凌记心道:“见过大神,这是对方首领的兵器。”
我走过去,伸手抓起西海金钢钺,看了看,微一运劲,通体透黄的钺身突然闪出一道金光,向四周扩散,真不愧是天下十大神器之一,确有神奇莫测的能量,我抬起头,略一沉吟,决定物尽其用,道:“彭雷,这只西海金钢钺今后就由你保管,你要好好发挥它的作用。”
彭雷走上前,轻轻接过西海金钢钺,掂到手里已知道它的贵重,这个非常沉稳的年轻人,遇事冷静,这次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颤声道:“大神,这样天神级的宝物,彭雷不敢接受。”
我道:“有德者居之,我看以你的能力,完全可以拥有这只宝钺。彭雷,不要令我失望。”
彭雷神情激动,后退几步,跪在地上,双手捧钺,高声道:“谢大神赐钺!”
我点点头,彭雷持钺退下,我转身凌记心道:“你们发现了什么情况吗?”
凌记心道:“那些人逃出天狼部落,不断被隐在暗处的人杀掉,周围可能有倾向于我们的人出没。”
我道:“好,我们已收复天狼部落,你立即传出消息,就说我在这里,让失散的旧部都来投奔我。”
凌记心应诺一声,与另外两个矮人翻身遁入土地,在众目睽暌之下消失不见。周围的人都瞪大眼睛,像是见了鬼一样,见我能指挥这样的奇人办事,心中更是把我当成了真正的神。
我扫了全场一眼,场中聚集了几个部落的人,没有统一管理也不行,我略一沉思,立即有了决定,道:“瞽叟、崇天,你们率三司的人驻扎到天狼部落的谷口,休整队伍。”
瞽叟、崇天领令,率部陆续向谷口退去。我转身向约俗道:“族王,我有一千多人驻扎在这里,需要休整几天,请你派人提供食品及其他生活用具。”
约俗忙道:“这是应该的,我立即安排人去办。”说着,他吩咐约地负责办理。
我又道:“彭雷,这段时间你也辛苦了,现在带你的兄弟和绿水部落的朋友,请族王安排,先下去休息。”
彭雷抱拳告退,率彭姓子弟和绿水族人,跟着约天离去。场中人少了许多,望着地上横七竖八的尸体,我正要让约俗组织人清理,突听有人颤声喊道:“灿哥哥!”
我浑身一震,大脑竟有瞬间的空白,缓缓转过身去,锦雅站在不远处,凝视着我,她的眼中也凝含了泪花。我双手不由攥紧,心情突然感到紧张,望着她,向她走去,她向我走来,两个人在半途相遇,凝视片刻,眼睛都潮湿了,慢慢拥到一起,我轻轻抱紧她,心里一阵唏嘘,喃喃地道:“锦雅,我的锦雅。”
她的泪滴落到我肩上,道:“灿哥哥,我终于见到你了。”
我们的脸轻轻贴到一起,我的脸贴到她耳鬓,嗅到她的发香,身体碰到她身上突起的部位,不禁发生了异样的变化,这柔软的娇躯拥在怀里,令我情难自禁,不禁陷入往事的回忆中。良久,我抬起头,看到站在对面的锦鲢、锦鲤,他们紧跟在锦雅身边,寸步不离地保护她,见到我望向他们,忙跪下行礼,齐声道:“见过大神。”
我已快速伸手,发出异能将他们虚空托住,不让他们跪拜下去,道:“不用多礼,那天冷厉追杀你们,我用神识看到你们舍命救走锦雅,锦鲤还被冷厉打了一记西海金钢钺,这种热血相救的情谊,我会永远记在心上。”
锦鲢、锦鲤听我说出只有他们才清楚的事,知道我确是见过他们逃走时的情景了,脸上露出崇敬的神情,恭恭敬敬退在旁边。我携锦雅走向萱王后,介绍她们认识。兰菽、柒林、夏容、金莲等人都围过来,相互见面,七嘴八舌说个不停,我反而退到旁边,没有说话的余地。
第二百一十一章 重聚旧部
约俗已派人整理了族王府,把我们都安排在府中住下,他自己则搬到另外一个地方住。族王府占地较大,里面有十几间房,只是我们住进去后,也就显得拥挤了。我住进族王府,锦雅、兰菽、柒林、夏容、金莲是我妻子,自然随我住进去,各占一间。柳莹是我未婚妻,也占了一间。萱王后是我长辈,也住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