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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从田降-第1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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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彩道:“有些麻烦是迟早要来的,你能说在西北就没有人找我麻烦吗?显然是不可能的。有人要是想找我麻烦,在哪里都能找。我不回帝都是不想牵扯进白家那些破事中去。”

    陈墨轩哦了一声,“那你得小心你那妹妹了。”

    “白蝶?”白彩问道。

    陈墨轩点头:“挺有手腕的女子。”

    白彩笑笑:“厉害就厉害呗,我又惹不着她。”

    陈墨轩皱眉,他没有说的是,他在白蝶身上看到了一些不该看的东西,白蝶身上的味道他十分不喜。但又不知道该如何跟白彩解释。陈墨轩一时犯了难。

    他却不知道,白彩一开始,就提防着她那个贵妃妹妹,能将嫡母嫡姐赶到西北任其自生自灭的人,你能指望她看在你是她兄长的面子上手下留情吗?不可能的。白彩很清楚。

    不过,她终究是要回到帝都的。白彩发誓,要将帝都那些贪、官腰包里的钱给掏的一分不剩!

    嗯,这么说来,还是得快回到西北才是啊。白瓷玻璃什么的,都得赶快生产了啊。

    嗯,还要再扩招一下才好,不过,人多了心也就野了。白彩心说。

    她得在年后或是年前赶到帝都才是。

    要是阿轩还能跟她一道的话,嗯,就年前吧。早去开张早赚钱。白彩心里愉悦的想着,嘴角忍不住的翘了起来。

    只是,她却没想到,陈墨轩却不能陪她一块去帝都。帝都之行,注定只能是她一人孤独的旅行。

    白彩想,在这个已经不算陌生但还是很陌生的时代,能有一个朋友时刻陪着你,是一件很幸运的事。当然,陈墨轩更幸运了,因为他碰到了她吗。

    “多买些新鲜玩意儿回去给白小多玩,还有绸缎。江南的绸缎绢纱最好了,给芳娘买些。哦,当然,还得买些给不弃大哥和柳絮做身夏裳的。给白桦买套文房四宝。诶,阿轩,你不买吗?”白彩碎碎念的说着,扭头问一直沉默的陈墨轩。

    陈墨轩耸肩,“给谁吗?祺勒他们又用不着。”

    白彩说:“买些布匹吧,难得来趟江南,总要买些才好。”遇上这么冷心的主人,那些手下不寒心才怪了。

    两人去了一家绸缎庄,抬头一瞧,呵,又是江家的。

    陈墨轩感概万分:“江家真是无处不在啊。”

    白彩嘴角抽抽了几下。“还真是。”

    不过,这也从侧面说明了江家的财力之大啊。

    陈墨轩一指对面,“呐,对面是罗家的。”

    白彩:不愧是对头啊。

    买东西当然是得货比三家啦。白彩虽然在江南小赚了一笔,但是,该省就省不是。

    江家绸缎庄跟罗家绸缎庄价格基本一样,不过,白彩观江家绸缎庄色彩鲜丽的居多。罗家则更讲究个稳字。两者可以说个各有春秋吧。

    在江家绸缎庄白彩准备买几匹色彩香艳的绸缎准备拿回去给白芳蔼和白小多做几身衣裳。

    只是这花色什么的很多,一挑起来就容易挑花眼。

    白彩挑挑拣拣了好一会儿都没有选出来。

    江家绸缎庄活计也有耐心,当然,陈墨轩跟白彩那一身华服唬住了给他们。

    “哼!把你们店里最贵的布和衣裳给我拿出来!”白彩正挑着,就听身后嗡嗡一片。

    白彩回头一瞧,眼角一抽,在她不远处,有一个大胖子,几乎是胖成了球的大胖子,目测得有三百多斤吧,正冲绸缎庄活计大喊:“你们知道我是谁吗?还不快去给我拿来!”

    那活计懒洋洋的说了声:“你谁啊你,我们店里最贵的衣裳你买的起吗?那可是价值百金的!”

    白彩跟陈墨轩对视一眼,这伙计演技不错哦。

    “哼!”那胖子一环胸,环了好几次都没有环上,也就作罢了。凸起的肚子一颠一颠的,说话时还大喘气。白彩想,你一句话能说顺溜吗?

    胖子一面喘气一面说:“我是罗家大少爷!哼!还不快把你们最好的衣裳给拿出来!”

    白彩讶然,你是罗家大少爷那你就去对面买衣裳去啊。你罗家的铺子可就在对面啊。

    难道这就是猪一样的队友?还是神插刀啊。

    那活计一听,面色一变,赶忙笑道:“原来是罗大少爷啊,快!快!里面请!我们店正好有件适合您的衣裳,不过,这可是我们店的镇店之宝。您看……”

    “给!”罗大少爷罗隽星非常阔气的一挥手,一旁的小厮赶忙奉上一沓银票。

    白彩:“……”有钱也不带这么花的吧?→_→(未完待续。。)

173 刀息

    江家的镇店之宝真心能闪瞎人的狗眼。

    白彩强忍着抬手揉眼睛的冲动瞪大眼睛看着江家绸缎庄掌柜的拿出的这件“镇店之宝”!

    比金缕衣还要金缕衣的衣裳啊。

    这是一件镶着满满的金银珠宝的外袍。轻轻一抖咯,就可以听见上面金银厚重的声音。

    蓝宝石红宝石翡翠玉石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白彩嘴角抽抽,这并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件衣裳明显是粗制滥造的,虽然上面有很多值钱的东西,但是,这也并不能遮掩,上面的宝石是随意镶上去的事实。

    陈墨轩凑在白彩耳边轻声说了句:“那些宝石都是劣质的,光好看没什么价值。”

    呵出的热气扑打在白彩耳根处,白彩不自在的扭了扭肩膀,回道:“我也看出来了。”

    宝石还有好坏之分呢,有的也就表面是好看的,里面真是坏透了。

    不过,上面的金银可是实打实的。

    白彩放下手中挑拣的绸缎,饶有趣味的看起了眼前这滑稽的一幕。

    那罗隽星大少爷显然是被这件流光溢彩的“华服”给吸引住了。

    他双手叉腰做茶壶状,“多少钱!”

    活计赶忙道:“五万两。”

    罗隽星大手一扬,继续道:“还有什么贵的衣裳尽管给我拿来。不贵不要!”

    白彩( ⊙ o ⊙ ),不贵不要?她都要仇富了啊。

    陈墨轩笑着摇头,随手挑了几匹绸缎。清一色的深色。反正都是给不懂得个审美的大老爷们用的。用什么亮色。他本来还想买几匹麻布棉布,但是一看,这里的棉布质量还没白彩的纺织厂里的棉布质量好,不顶穿。也就算了等什么时候,向小白菜买吧。

    与其让别人赚他的钱,还不如让小白菜得了去呢。这么一想,陈墨轩心里很是开心。

    掌柜的赶忙让伙计去取那很贵很贵的衣裳,罗隽星得意的哼哼了几声。身上的肥肉一抖一抖的。

    白彩心里暗暗的想到,这人真是富态啊。不过,大夏天的体味一定也很重。

    江家绸缎庄今天可算是赚了个盆满钵盈,且不说别的,就是罗家大少爷在江家店里大出血,为江家绸缎庄的营业额贡献了不少,就足以成为扬州城近日的谈资。

    罗隽星身边跟着俩小厮,见主人如此,不但不规劝反而一个劲儿的叫好。

    瞧着罗隽星那得意洋洋的模样,白彩心里冷笑。罗家跟江家到现在可是高下立现了啊。

    罗家大少爷不顶用,但是大少爷的爹是顶用的。当然,罗家嫡系跟旁系还有不少顶用的人。

    旁系的罗大成就是一个,不过,罗家各房斗争也挺厉害,尤其是嫡系。

    另外,有着江家旁系顶替嫡系的前车之鉴,罗家嫡系对旁系很是忌惮。

    这并不是很隐秘的秘密,稍打听就能知道。

    罗家现任家主正是罗隽星的父亲,他有五个儿子,罗隽星最大,奇诡的是,这五个儿子都是嫡妻所出。

    除了大儿子罗隽星,其余四个儿子都很聪明,当然,勾心斗角什么的也很厉害。

    单是这一点,罗家就在江家面前落了下乘。

    江洄是旁系上来的不假,单是江洄、江流还有江源兄弟三个可是团结的紧,当然,还要加上一个已经成为礼王妃的江汀。

    这里面的弯弯绕绕岂是一个麻烦了得?

    白彩挑好了绸缎,也没再去想这些看似与她无关的事,便付钱走人。

    走出江家绸缎庄,就见对面罗家绸缎庄的掌柜的正翘首以望。当然,望的是里面那个败家的大少爷。

    陈墨轩指着对面的罗家绸缎庄,问:“还去那里看看吗?”

    白彩摇摇头,“算了,回去吧,找间客栈住。”

    她跟陈墨轩一人抱了几匹绸缎,就近找了间客栈住下了。

    把买来的绸缎仍床上,白彩点了点自己的行礼。其实不多,大多是白蝶赏给自己的东西。

    无外乎是些金银珠宝,大多精美,当然,还有些大块银锭子。

    这些东西有大部分被白彩扔在空间里了,还剩下小部分是放在包袱里的。用来装样子,要不然,她怎么跟阿轩解释她那些得来的赏赐去哪里了呢?当然,陈墨轩是不知道她到底得了多少赏赐的。白蝶的赏赐是一波一波来的。每一次都不多,但是加起来就不少了。

    收拾了收拾,现在不过也正是上午头,白彩仰躺在床上,翘着腿,抬头翘着床顶帐子,眯了会儿眼,没一会儿便睡着了。

    她实在是太累了。

    陈墨轩透过墙缝瞧白彩睡的正熟,笑了笑,隐去了身形。

    这墙缝很细,不过,于他正合适。

    眼睛像是不经意的扫过房檐一角,陈墨轩眉梢一挑,在半空中划过一道近乎透明的光线。

    伸手掐了个诀,隔绝了声音,可不能打扰到白彩,小白菜好不容易睡个囫囵觉。

    “你……”苏宛被掐着脖子,蹬了几下腿,可是陈墨轩手上实在是太过用力,他都说不出话来。

    陈墨轩本来是临时起意来偷看一下白彩的睡颜来着,没想到,却碰到这一幕。

    有人在白彩房顶。虽然不一定针对的是白彩,但是陈墨轩却是不能留有隐患的。

    于是,就将苏宛这小子给抓了下来。

    陈墨轩点了苏宛的几个要命穴道,将他扔在自己屋里,准备好好问问他。

    他还没准备杀人,应该说,他已经好久没有杀人了。在他短短二十几年的人生里,有大半是在战场上厮杀的。当然,都是他杀别人,要不然,他也不能活着来到大胤,还能遇见白彩。

    “怎么回事?”陈墨轩坐在桌子上,单手撑着下巴,问跪在地上的那个很是狼狈的少年。他自己都佩服自己如今的好脾气,以往要是碰上这种事,甭管事情如何,杀了算了。管他去死啊。

    可是,现在,他居然能心平气和的来问上一问。陈墨轩默默的在心里给自己点了个赞。

    苏宛从小就被训练着如何杀人,他曾见过不少的人,比如他的那些前辈长辈,俱是一流的杀人好手,他们身上的气势隐匿的很好,但是他却能清晰的感受到来自他们身上的“势”。无关杀气也无关力量只是在岁月的锤炼中得出的势。

    他们手上沾上的血恐怕一辈子都洗不掉了。厚厚黏黏的一层层。都是死在他们手上的人的血液,。

    他很会观人面相,这也是杀手的必备课之一。虽然他们是为了钱而杀人,但是要是为了钱而赔上自己的命,苏宛就觉得那太不值当的了。

    是以,他很会察言观色。眼前的这个俊美男人,有着不输于他的那些长辈们的势。

    苏宛忍不住心惊,这个男人杀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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