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就在这时,沛城城主已经来到了他们身后,双掌一挥,击中了两人的后背。
这就是以退为进!
沙城城主和李先生狂喷鲜血。
他们大意了!
躲藏在神庙柱子后面的陈诚看着这一幕,暗暗摇头,心想这两个人的境界虽然高,但恐怕平时很少遇到同境界的对手,因此作战经验显得有些欠缺。
确实也是,沙城城主的黑火掌太霸道了,火焰一出,胜负即分,根本无需缠斗。他胜得太容易,今天便付出了相应的代价。
沛城城主丝毫没有高兴的表情,而是紧随在他们身后,又是双掌击出,务求把他们两位打得一败涂地,彻底不构成威胁。
沙城城主和李先生躲避不及,再次中掌,又是狂喷鲜血。他们踉跄退到神庙之外,这才来得及转身,但是已经连站都站不稳了。
沛城城主把罩在他身上的大网甩掉,站在神庙之内,面无表情对着两人说:“你们输了。”
是的,这受伤的两人经此两掌,已经丧失了大部分战斗力,是不可能阻挡得了沛城城主的。
沙城城主和李先生一阵黯然,没想到这一战,竟然结束得如此之快!败得如此干脆!
此时,龙神雕像发出一阵光芒,浑身全白。
取钥匙的时候到了!
沛城城主转身,往雕像走去。
陈诚忽然从柱子后面扑出来,手持双刀,刺向沛城城主。
他的速度非常快,已经堪比六品,比沛城城主还要快上一筹。但就算如此,沛城城主也丝毫不把陈诚放在眼里,他伸出双手,竟是要硬接陈诚的双刀。
双刀砍中沛城城主的手,正中虎口位置。却是像砍在坚硬的钢板上面,砍不进分毫,只是溅出阵阵火花。
陈诚不可思议的看着沛城城主。
双刀已经被沛城城主牢牢握住了,如果不弃刀,那是后退不了的。
陈诚哪里甘心,用力扯,想把刀夺回来。
沛城城主脸上挂着轻蔑的冷笑,一脚踹出,踢向陈诚的小腹。
如果陈诚不弃刀,小腹一定会被踢中。看沙城城主和李先生那么高的境界,中了两掌也都快死了,陈诚怎么敢硬接这一脚呢?
他叹息一声,果断放弃小刀,闪电般后退,堪堪避过那致命的一脚。
沛城城主这才注意到,陈诚只有四品境界,他赞道:“你的速度不错!”
陈诚挡在他的前面,后面就是已经变白的雕像。
此刻只要陈诚跳上去,就可以拿到龙口中的钥匙,但是他不敢,因为如果他这么做,后背就留给了沛城城主,那他非被打死不可。
但是他也不甘心就这么让开。
沛城城主一步步逼进,陈诚一步步后退,直到退无可退。
沛城城主瞪着陈诚,威严的道:“你还不让开么?”
陈诚又是叹息一声,举起双手,道:“好,我走。”
沛城城主的脸上挂着满意的笑容。
下一刻,他的笑容便凝固了。
一把锋利无比的小刀从神庙一个黑暗的角落里激射而出,像夜空中的闪电,瞬间刺中了沛城城主脊椎第十八个关节。
这把刀实在是太快了,沛城城主如果有防备,说不定还可勉强挡得住。但他没有,于是被刺中了。
沛城城主难以置信的转过身来,看着神庙外的沙城城主和李先生,他们两个人怎么看都是丧失战斗力的样子,怎么可能控制飞刀以这么快的速度刺中他呢?要知道这么快的速度,非七品境界全力出击是做不到的。
沙城城主嘴角还有血迹,他摇头道:“不是我。”
沛城城主盯着李先生。
李先生惨笑道:“也不是我。”
后面传来声音,是那个四品境界的小子。他说:“不用回头看了,是我刺你的。”
沛城城主又难以置信的把头转过来,他盯着陈诚手腕的四道罡纹,觉得喉咙好干,道:“你……不是才四品境界吗?怎么可以驭刀?”
陈诚手一扬,那把刺中沛城城主的刀一阵颤抖,倒飞出来,瞬间回到陈诚的手上。
陈诚没有回答沛城城主的话,因为对方是他的敌人,不是他的学生。
沛城城主身上的金光消失了,他的金刚不坏之身,告破!
然而他并没有死,仍然具备相当高的战斗力,所以他并不打算放过陈诚,于是一掌挥出,带着排山倒海般的强大气势,击向陈诚。
第二十三章 神庙之战(下)
沛城城主是七品境界,陈诚只是四品,两者实力相差太远。尽管金身告破,身受重伤,但沛城城主一掌之威,仍然不是陈诚能够承受的。所以他身影快闪,躲开了。
沛城城主一掌打在神台上,神台顿时缺了一角。
沛城城主怒吼连连,金身告破是一件非常大的事情,他要重新修炼回这个天赋绝技是相当困难的,所以此刻他怎能不生气?
他愤怒的扑向陈诚,而陈诚展开飞燕身法,灵活的避开了。
沛城城主的缺点就是速度太慢,而陈诚的优点则是速度很快。这一快一慢相形比较之下,就形成了僵持的局面。沛城城主在神庙里追逐着陈诚,却始终追不上。
他发出一声声的怒吼,一掌接一掌拍出,拍到哪里,哪里就碎屑横飞。却始终没能拍到陈诚的身上。
陈诚一边躲闪,一边暗惊:“刚才沙城城主和李先生各自中了两掌,竟然还能不死,也算是奇迹。”
每上一个境界,身体的强悍程度便会上升一个台阶,沙城城主和李先生的身体强悍程度,自不是陈诚能比,所以才能捱下来。
此刻,这两个人也重新回到神庙,加入战团。
沙城城主和李先生相视一眼,点了点头。这主仆两人在一起多年,不说话都能明白彼此心意。
此刻正是重伤甚至是诛杀沛城城主的好机会!
沙城城主的成名绝技是黑火掌,刚才之所以没有施展开来,是觉得破不了沛城城主的金身,施展了也没有用。
但现在,情况不同了!
一掌挥出,神庙顿时暗下来,一团黑色火焰从掌心冒出,迎风而涨,变成一个近八米高的巨人,浑身燃烧着黑色的火焰,愤怒而又狰狞,朝沛城城主扑去。
黑火掌!
这就是沙城城主令人闻风丧胆的黑火掌!
黑火巨人把沛城城主搂住,马上便传来一阵焦味。
“啊~~~~~~”沛城城主痛苦嗷叫,挣扎了起来。但这火焰形成的黑色巨人,竟仿佛有如实质,牢牢把他捆住。
能修炼到七品境界的人,心志都极其坚定。而竟然还能令他痛得叫出来,可想而知这火焰是多么的可怕。
火焰灼烧着沛城城主的血肉,不断吞噬他的能量,使之变得越来越虚弱。
沛城城主动弹不得,正是下手的好机会!
李先生不知何时,手中多了一把长矛,大喝一声,刺向沛城城主。
火焰困住了沛城城主,却没有挡住李先生的矛,那长矛透过火焰,刺中了沛城城主。
又是一声痛苦的嗷叫!
接着听到“喀嚓”一声,李先生把长矛拔出来的时候,发现矛断了!
沛城城主把长矛折断了。
这真是一头凶猛的困兽!
但是陈诚丝毫不害怕,反而高兴之极。这不正是痛打落水狗的好时机吗?他的手一扬,小刀消失不见。
下一刻,小刀已经没入黑色火焰之中,在沛城城主的胸口扎下去。
小刀扎中了沛城城主的手掌。原来他虽然身处火焰之中,但一直提防着陈诚等三人的偷袭,所以双手早就护住了胸口等要害。
小刀和陈诚血肉相连,他马上便知道刺不进去。
虽然这小刀很锋利,连坚硬的岩石都能切开,按理说刺穿手掌也没什么问题。
问题在于,岩石是死的,手掌是活的。
小刀一扎进去,手掌周围的肌肉便涌过来,死死夹住小刀,不让它再进分毫。
这是沛城城主苦练多年的功夫,至今也只有手掌掌握了这种以肉夹刀的本领。
陈诚并不介意,既然刺不穿手掌,那可以刺其他地方嘛。他可不相信沛城城主的手会比他的刀还快。
小刀瞬间倒飞,又袭向沛城城主的身上,这回砍中的是大腿。
顿时血流如注。
沛城城主惨叫一声,嘶声裂肺。
陈诚面无表情,双手微动。
小刀再次倒飞,接着袭向手臂,手臂上一块肉被砍下来。
沛城城主被黑色火焰巨人死死捆住,动弹不得。如同砧板上的死鱼,任人宰割。
小刀在陈诚的控制之下,上下翻飞,沛城城主身上的肉如雪花般一片片掉下来。这种凌迟的感觉,实在太糟糕了!
不到片刻,沛城城主已经成了一个血人。
陈诚收刀而立,够了。
他不是残忍好杀之人,既然沛城城主已经丧失了战斗力,那么就到此为止吧。
黑火掌虽然霸道,但也是有时效的。一会儿,黑色火焰巨人消失,沛城城主跌倒在神庙的地面上。
沙城城主和李先生看着浑身血淋淋的沛城城主,目瞪口呆。
刚才被火焰遮挡,不知道沛城城主已经伤重至此,李先生只刺了一矛,而陈诚那把小刀却是在火焰中无数次进出。看来是陈诚伤的。
“你……”沙城城主看着陈诚,不知道说什么好。
“太强悍了……”李先生自愧不如。
陈诚摇头叹息,说道:“纯属意外!没想到他那么不经砍。”
这话说得如此轻描淡写,云淡风轻。沛城城主听到,吐出一口鲜血。他气死了!
神庙四人,三个已经重伤,只有陈诚还完好无损。
神庙中忽然白光更盛,三个人转头看着龙神雕像。
沙城城主急忙道:“快点,去把钥匙取出来!白光快要消失了!”
陈诚当即飞身而上,踩着神庙的柱子,跃向龙神雕像的龙首。
龙嘴之中,吐着七色光芒。
陈诚手一探,伸进龙嘴里,立刻摸到一件东西,心想那肯定是钥匙了。心中大喜,当即一跃而下。
龙神雕像顿时一阵颤抖,摇摇欲坠。接着白光迅速黯淡下来,乃至最终消失不见。
神庙之外,白光早就引起民众的注意,苦于城主的宵禁令,只能趴在窗口观看,而不能近前。他们不知道白光因何而起,又为何消失。只是当白光消失之后,许多人心中莫名惆怅,感觉像是失去了很宝贵的东西。至于失去了什么,他们也说不出来。
陈诚落到地面,摊开手心一开,拿到手的是一截七色圆木,大概只有一个手指那么长。
这便是龙兽世界的钥匙?
小圆木在陈诚手中,发出一阵绚丽的七彩光芒。
沙城城主呆呆的看着,说不出话来。
陈诚觉得莫名奇妙。
沙城城主开口道:“我发现你和龙兽世界真的有缘分。”
原来,这小圆木本不应该发出七彩光芒的,只有和龙兽世界气息极度契合的人,才会让它发光。
加之陈诚之前表现出来的神速修炼速度,沙城城主更加确信,应该让陈诚前往龙兽世界。
第二十四章 沛城
神庙一战,以沛城城主落败,陈诚拿到龙嘴中的七彩小圆木而告终。
血淋淋的沛城城主被关在沙城城主府内阴暗潮湿的地牢,此事仅有少数几个红衣护卫知道。
此战中陈诚表现出来的计谋和冷静,让沙城城主和李先生大为佩服。
七彩小圆木的光芒后来消失了,这也是件好事情,否则带着它到处走,可太引人注目了!
但是光有钥匙是不够的,必须找到开启的门,而这扇门,就在西荒十城之外的莫氏荒壁。
这荒壁是古代一座毁灭城池留下的一段城墙,据说就是龙兽世界的入口。陈诚很怀疑那是一个巨大传送阵。
由于当初是一个姓莫的人最先发现的,所以命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