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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不去看他手里的糖果,反而对他背后背的吉他充满了好奇。
玄奘注意到了这个细节,他把吉他解下来,随意拨弄几下,递到小男孩面前。小男孩眼神里有了几丝兴趣,胆怯地伸过手去在琴弦上碰了一下。吉他发出悦耳的声音,小男孩终于露出笑意。玄奘索性把吉他平放在地面上,教他用指肚在琴弦上摩擦。
这时候,身后传来一个冷冷的声音:“休息时间已经过了,你怎么还不去屋里复习奥数?”
小孩子浑身一颤,连忙低头转身跑进公寓楼。玄奘抬起头,眯起眼睛,看到在公寓入口处站着一位穿着办公套装的少妇,大约三十多岁,身材还算窈窕,眼角却已经有了深刻的鱼尾纹。
“先生,你认识我家小红?”少妇注意到玄奘穿了一身破牛仔装,地上搁着一把吉他,一脸的不信任。
“哦,不是,我只是想问问他关于这张CD的事情。”玄奘从怀里掏出CD,递给少妇。少妇没有接,只是略微扫了一眼,淡淡回答:“这是我家的东西。”
“我可以把它还给您。”
“你喜欢的话拿走好了。我们家里没有那么大地方,每年都要清理一批用不着的杂物。”
少妇想要转身离开,玄奘一把抓住她的胳膊,有些急切粗鲁地问道:“我,我能问问这张CD的演奏者是谁吗?”
对于这个问题,少妇显得有些不耐烦:“你问这个干嘛?”
“喜欢啊!你不觉得这段演奏得太牛逼了么?”
“不要说脏话,先生。”少妇厌恶地皱了皱眉头,玄奘却置若罔闻,拽住她的胳膊,坚定地注视着她的双眼。住户们进出这栋公寓楼,多少都会侧过头来看上他们一眼。两个人对峙了半天,少妇终于投降,垂下双肩,微微吐出一口气:“好吧,我告诉你,但你先松手。”
玄奘松开了手。
“这个演奏者,叫孙悟空,是我先生的一个好朋友,以前是个业余乐队的吉他手,好像叫什么……嗯,花果山乐队吧,我先生也在其中……他们经常搞一些小规模演唱会什么的。那都是十年前的事情了。”说到这里,少妇露出愤愤不平的表情:“现在想想,如果那时候我先生把玩的时间拿来提高自己,多考几张证书,多背几个单词,说不定现在工资会更高一些。所以我不能让小红重蹈覆辙,一定要从孩子抓起。那些磁带和光盘,早就该处理掉了,我家里还有别的,你喜欢可以全拿走……”
少妇眼看要进入唠叨模式,玄奘及时打断了她。
“您说……呃,这位孙先生,现在还在搞乐队吗?”
“当然不是了!一个成年人,怎能一直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少妇仿佛受到了很大侮辱,瞪大了眼睛,“你知不知道为了让我先生走上正轨,我花了多少心思!我和我先生结婚以后,乐队就解散了。后来孙悟空去了家证券公司做股票操作员,赚了点钱,在这个五指山公寓里买了一处房子。不过我们已经没什么来往了。啧啧,股票操作员,不知能赚多少钱。这里的房子可是很贵的。”
玄奘放过了这位少妇,他怕自己在找到孙悟空之前就被她烦死。少妇一获得自由,连忙匆匆走进公寓,认真地考虑了一下是否需要报警。
玄奘找到了五指山物业公司,这次他学会如何跟这里的人打交道了,直接丢过去一张面值不低的钞票,很快物业公司的人便给了他一个满意的答案:五指山B栋2804。
二十八楼在这里小区里算是个不错的位置,视野开阔,远离浮尘层。玄奘按照这个门牌地址找到2804的门口,按动门铃。
十秒钟后,门打开了。出现在玄奘面前的人大约有四十多岁,很瘦,眼窝深陷,周围一圈黯黑,一副神经衰弱的样子,甚至还有些秃顶的征兆,整个人像是刚从石头里剖出来的,枯槁而冷漠。
玄奘注意到了他的手,那是一双弹吉他的手,手指修长,指节粗大,指尖还有老茧的痕迹。
“孙悟空?”
孙悟空点点头。玄奘很高兴,拿出那张CD:“这张CD,是你在花果山乐队时候刻录的吧?”孙悟空看了一眼,毫不动容。他的眼球在转动的时候,面部松弛的肌肉几乎完全不动,显得很漠然。
“这是我听过的最棒的吉他演奏!”玄奘真心实意地称赞。跟孙悟空相比,白马寺的那群乐手简直是群被棒球棍砸断了指头的白痴。
“都是年轻时候的事情了。”孙悟空说,“我现在哪里有心思去搞那劳什子。”他看了一眼玄奘背后的吉他,又补充了一句:“年轻人,我看你也老大不小了,也得考虑考虑自己,不要不务正业了。”说完以后,孙悟空要把门关上,却被玄奘眼疾手快,用琴枕挡住了门框。
“不务正业的是你吧!”玄奘怒气冲冲地嚷道。孙悟空怔怔地看着他,忽然想起自己在花果山乐队里的样子,跟他差不多。他涌起一种莫名的怀念,对玄奘说:“既然你不肯走,那么进来坐坐吧。在股市开盘前,我还有那么几个小时。”
玄奘发现孙悟空的家很整洁,只有一张床、一个简易衣橱、一张写字桌和一台电脑,还有一台饮水机,素净得简直不像个家。别说音响和照片,就连个书架都没有,只有几本厚厚的经济类书籍摆在电脑旁。
“那些东西我都已经清理掉了,现在什么都没剩下。”孙悟空向玄奘解释道,他略带得意和伤感地指了指窗外,“能在这个城市里拥有这么一套房子,是很难得的。可惜五指山的房子很贵,每个月都要还很高的房贷。”
“有多高?”玄奘对这些东西没概念,所以他总被李世民骂是条不知柴米贵的废柴。
“就像整座五指山楼盘都压在自己身上。”孙悟空苦涩地开了一个玩笑。不知为什么他对这个比自己小那么十来岁的年轻人很有好感,大概是从他身上看到了自己曾经的影子。
玄奘很快把话题转到了那张CD上:“你到底是怎么弹出这首《大闹天宫》的?”孙悟空接过光盘,用右手轻轻摩挲着光盘光滑的表面,眼神泛起异样的光芒。
“那首《大闹天宫》啊……大概是我们在最好的状态下最好的一次发挥吧,完全是即兴发挥,那以后再也没找到这种感觉。那也是我们花果山乐队最后一次的合作,唱到最High的时候,我们点着了一个大仓库,然后和听众们带着十几辆车在城市里游荡,把全城的警察都招来了,差点酿成了暴动。”孙悟空说这些的时候一脸的自豪,显然那是一次即使是房贷也无法磨灭的青春记忆。
“打那以后,乐队很快就解散了。老牛去了一家保险公司,老蛟转做进出口贸易,我也给证券所投了简历——得为花果山的那群小猴崽子的前程着想呐。”孙悟空说到这里,有些腼腆地给玄奘倒了一杯纯净水。
玄奘咂了咂嘴,一脸痛惜的表情。
“你不后悔吗?”
“没什么好后悔的,到了什么年纪,做什么事。”
玄奘很不喜欢这个淡然的答案,他脱口而出:“跟我去西天吧!”
“西天?”孙悟空有些诧异。
“对!西天!我是从东土大唐而来,去西天寻求真正的音乐!”
孙悟空嘲讽地笑了:“跟你走了,房贷谁还?谁来养活花果山的猴崽子们?”
玄奘愤然把身上挎着的吉他丢在他面前,乐器落在地板上,琴弦发出轻微的嗡嗡声:“我就不信,弹出那种音乐的人,会对这个无动于衷!”
孙悟空老练地观察了一下,这把吉他经过了刻意调整,虽不及他当年那把凶器豪放,但也颇得几分神韵。很明显,这是玄奘根据CD里的演奏,对吉他进行了调整。这份鉴识功力让孙悟空略微惊讶了一下。
“怎么样?”玄奘满怀希望地问。
“好吉他,不该这么摔打,要好好爱护啊。”孙悟空把吉他从地上捡起来,递还给玄奘,“对不起,我已经过了那个年纪了。”
“扯淡!你这是在犯罪!股票操作员谁都可以干,《大闹天宫》可只有你一个而已啊!”玄奘有些生气,霍然起身。他第二痛恨的是演出合同,第一痛恨的是眼看一个有才华的天才这么没落下去。
孙悟空抬腕看了看手表,做了个送客的手势:“我差不多要去上班了。再见。”他像是一块顽固的岩石,把玄奘所有的情绪都挡在外头,置若罔闻,丝毫不为所动。
孙悟空离开了五指山公寓,玄奘沮丧地望着他佝偻的背影,有一种深重的挫败感。狠狠地踢了一脚电梯门,他把吉他重新背在背上,朝小区大门口走去。
就在这时,他的肩膀忽然被一只大手按住。大手相当有力,轻轻一压,玄奘便动弹不得。回过头去,他看到一个体格魁梧的男人站在背后,西装革履,金丝眼镜,有如一个大号的李世民。
“喂,是你刚才骚扰我老婆?”男人问。
玄奘脸色一下子变得精彩起来……
孙悟空上了整整十二个小时班,八小时是份内的,另外四个小时是他主动申请加的,为的是能换取不菲的加班费。这样一来,这个月的月供便有着落了。
好不容易捱到了回家的时候,孙悟空的双眼因为盯屏幕太久而疲涩到流泪,不得不先点了几滴眼药水,才往家里走去。他身心俱疲,如同一眼水源干枯的深井,只想赶快倒在床上睡上一觉,好应付明日同样繁忙的工作。那个年轻人的事情,只在他心里闪过一念,很快便被堆积如山的担忧淹没了。
回到公寓,打开门,他简单地洗漱了一下,然后和衣躺在床上,此时已经是半夜十一点。孙悟空患有严重的神经衰弱,每次入睡不借助安眠药的话,得花上一两个小时才能睡着,早上起床,经常会在枕头旁发现许多猴毛。
躺下没五分钟,孙悟空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喧哗,隆隆的音波把玻璃都震得微微颤动。他有些恼怒,他睡眠质量本来就很差,最讨厌别人半夜还弄出噪音来。
可再仔细一听,他发觉有些不对劲。这不是单纯的噪音,似乎带着旋律,而且他很熟悉。
《大闹天宫》?很像,可细节处却有些许不同,少了几分狂野,多了些青涩。
孙悟空从床上爬起来,打开窗子,把头探出去,发现几栋公寓楼里都有灯光亮起,好多人也像他一样开窗朝外头看去,希望能找到噪音的源头。
在五指山公寓的楼下,一辆白色的SUV大剌剌地停在花园里,从车里接出了几根蜿蜒如蛇的粗大电线,牵连起五六个车载扬声器围在汽车周围,无比嚣张地倾吐着大当量分贝。一个年轻人站在车顶,挎着一个吉他自顾弹奏着。
这套音响是玄奘从长安带来的,特点是个头小、功率大,足可以开一个小型演唱会。玄奘把音响从车里搬出来,接好扬声器和功放,音量大到足以惊动二十八楼的孙悟空和周围不幸的邻居们。
“切音手法不对。”这是掠过孙悟空脑海的第一个念头,连他自己都很奇怪,下意识的第一件事,居然不先着恼这人扰人清梦,反倒评价起他的演奏水平来。
玄奘对二十八楼的孙悟空的想法一无所知,他完全沉醉在癫狂的曲调中,一脸痴迷地拨动琴弦。无数居民探出头来,睡眼蒙眬地望着玄奘。这个场面太过超现实了,以至于他们中的好多人以为自己仍在梦中。
孙悟空把整个脸都贴在玻璃上,眉头皱得越来越紧。尽管从二十八楼到地面有相当长的一段距离,可他一眼就认出来了,玄奘怀里的吉他不是早上带进家里的那把,而是当年伴随着花果山乐队走完